招标
训练伤防治设备器材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2024-JW19-W1045)
投标剩余时间15
金额
12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5/0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w19-w1045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26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17
公告正文

训练伤防治设备器材采购项目流标暨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JW19-W1045)

120日,我部组织的训练伤防治设备器材采购项目开标,因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数量不满足开标条件,本项目按废标处理。现将第二次采购相关内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训练伤防治设备器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W19-W1045              

三、项目概况:

包号

物资

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生理心理健康检测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1

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湖南省长沙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

超声骨密度检测仪

1

 

高端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1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本项目中必须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管理、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费用)。在合同履行时,采购单位将不予支付该报价之外任何额外费用。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2.最高限价: 120万(含税)(其中:第1包:30万,第2包:90万)

3.本项目共分2个包,每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允许供应商“多投兼中”,每包报价均不得超过每包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供应商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无效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适用于第2包)

1.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2.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CFDA认证)及注册检验报告(针对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报告需包含关键信息页)(或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委托检验报告)或医疗器械备案信息(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备案信息,针对一类医疗器械);

3.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投标人须为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或全国<大区>总代理)授权的代理商。(国产品牌产品无需提供相关授权)

代理商授权说明: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供应商须具有生产商或全国(大区)总代理授予的有效代理授权书,非生产商或全国(大区)总代理直接授权的,须授权链完整。授权书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港澳台资企业或港澳台资控股企业和国内生产的国外品牌设备视为进口设备)。代理授权为代理协议(合同)的,在代理协议(合同)有效期内,可不再要求另行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书,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复印件即可。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121日至2025126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申领地点: 通过邮箱网上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第2包: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573792222@qq.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  0  元/份,售后不退。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转发。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1包、第2包:  2025  2178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1包、第2包:  2025  217900分。

(三)投标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1包、第2包:  2025  217900分。

(二)开标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 张助理 金助理

移动电话:18528280123、0731-84262383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肖先生

办公电话:0731-84262315

移动电话:1668130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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