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隆林各族自治县克长乡人民政府关于《克长乡后寨林下养殖脱贫奔康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29.9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桂财采〔2019〕72号)要求,现将《克长乡后寨林下养殖脱贫奔康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项目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采购人
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克长乡人民政府
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克长乡海长村街上
联系人及电话:陆志宇139****0398
二、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克长乡后寨林下养殖脱贫奔康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
(二)采购内容:(1)计划新建产业园道路硬化0.6Km;(2)配蓄水池1座、容量60m³,DN50管路300m,(3)配380V线路500m(含设备)(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要求工期:满足项目要求.
(四)质量要求:按质按量
(五)资质要求:1.投标单位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采购预算金额:299850.31元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单位中标后严禁转包。甲方一旦发现转包的,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六、招标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02日至2023年11月4日,公告期3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报名方式
报名时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预算价等材料提交到kcxdw9598@163.com邮箱或送到我单位办公室。
报名结束后由隆林各族自治县克长乡人民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桂财采〔2019〕72号)未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以投标单位的数量、资质、业绩及项目方案等研究确定中标单位。
九、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十、公告媒体: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隆林各族自治县克长乡人民政府
隆林各族自治县克长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01日
一、采购人
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克长乡人民政府
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克长乡海长村街上
联系人及电话:陆志宇139****0398
二、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克长乡后寨林下养殖脱贫奔康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
(二)采购内容:(1)计划新建产业园道路硬化0.6Km;(2)配蓄水池1座、容量60m³,DN50管路300m,(3)配380V线路500m(含设备)(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要求工期:满足项目要求.
(四)质量要求:按质按量
(五)资质要求:1.投标单位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采购预算金额:299850.31元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单位中标后严禁转包。甲方一旦发现转包的,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六、招标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02日至2023年11月4日,公告期3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报名方式
报名时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预算价等材料提交到kcxdw9598@163.com邮箱或送到我单位办公室。
报名结束后由隆林各族自治县克长乡人民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桂财采〔2019〕72号)未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以投标单位的数量、资质、业绩及项目方案等研究确定中标单位。
九、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十、公告媒体: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隆林各族自治县克长乡人民政府
隆林各族自治县克长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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