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营山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营山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营发改能源【2021】8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营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营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营发改能源【2021】8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正天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营山县区域覆盖。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全县设置“三分类”垃圾收集亭5380个,“三分类”垃圾中转站269座;“四分类”垃圾投放亭660座,“四分类”垃圾分类中转站51座,在县城区设置“四分类”垃圾投放亭252座,联网智能分类垃圾投放亭288座;新建县垃圾分类智慧信息化系统1套,升级改造己建成的垃圾压缩转运站10个,新建垃圾分拣站1座,新建建筑垃圾处理站1座。
2.3 招标范围:(1)本项目建设内容的勘察应满足该项目设计及施工阶段所需的全部地形地图测量、地质测绘、地面钻探、及相关服务工作,并出具详细勘察成果报告、后续勘察配合工作等内容。(2)本项目建设内容内全部子项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新建垃圾分拣站和建筑垃圾处理站含场平总图和进场道路等相关附属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后期服务工作等。
2.4 勘察、初步设计计划总工期:30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勘察、初步设计总承包 1 个标段 。
2.6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标准和要求。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勘察单位: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为独立的企业法人,牵头人须是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企业;(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1年07月16日 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1年08月06日 09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06日 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四川建设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复兴二街259号
邮 编:6377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817-808780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正天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振兴路22号3号楼3-H座-205号
邮 编:610037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28-8755852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
账 号:5105 0144 6436 0000 1753
2021年07月0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相关资料下载:营山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标段的招标文件.zb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