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庐江县2022年供排水设施一体化提升项目-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总承包
金额
13000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000万元
招标公司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朱部长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622393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6
公告正文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项目审批信息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庐江县2022年供排水设施一体化提升项目-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2022年供排水设施一体化提升项目-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2204-340124-04-01-284748、庐江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庐江县2022年供排水设施一体化提升项目)
1.4 招标人: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江县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江县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2022年供排水设施一体化提升项目-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NGZ02075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NGZ02075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庐江县
2.6 建设规模:该项目为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项目共包括城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日处理规模为2.0万m³/d污水厂,占地面积约19.92亩;新建2.0万m³/d生产能力再生水厂含配套管网,以及与上述工程相配套的辅助生产及附属设施。
2.7 合同估算价:13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含试运营期90日)
2.9 招标范围: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EPC) ,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试验、测试、分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 培训、验收(含环保验收)、保修期内的全包维保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功能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具体如下:
1.水厂及中水管网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物探、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所有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图运输方案设计、工艺设计、污水处理厂构筑物及附属配套建筑的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仪表及自控专业设计、采暖通风设计、消防、给排水专业设计、厂外管线工程设计、绿建设计、基坑支护、环境工程、园林景观、标识系统、标线系统、场内供电、场内供水、道路等室外总体设计)、智能化、施工图审查及后续的配合服务等。
2.水厂及中水管网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总图(含场地土方平整、道路、地下管网等))、设备、管道、电气、自控仪表、消防、给排水、智能化、建筑、结构、暖通、防腐、电信、绿化、照明等全部专业的施工,并负责完成厂区内系统设备的单机调试、联动调试;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工程施工、人员培训、工程调试、生产性能考核、水土保持验收、环保验收并配合竣工验收、质保期服务、最终移交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功能。
3.试验、测试、分系统调试、试运行(含试运营期产生的所有费用)、消缺、培训、验收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综合竣工质量验收等) 。
4.其他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 负责实施范围内可能涉及的地上附着物清理等费用;
(3) 负责现场七通一平;
(4) 负责桩基检测及复核、沉降观测、防雷及消防检测等工作;
(5) 负责本工程项目水、 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可能的增容、交通等可能涉及的沟通与协调;
(6) 试运营期期满移交一个月前,招标人有权提前安排第三方运营单位逐步介入运营,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定期组织运营培训。
(7) 负责项目合作周期内全过程施工及运维管理工作,直至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环保验收、水保验收,工程保修、试运营期结束、期满移交完毕等工作。
(8) 其他。
2.10 项目类别: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下列3.1.1.1、3.1.1.2、3.1.1.3资质:
3.1.1.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4)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1.2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1.3工程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其中工程内容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单个合同中处理规模不低于1.4万立方米/天的污水厂;
(2)具备单个合同中处理规模不低于1.4万立方米/天的供水厂(或再生水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2)联合体中承接工程设计任务的各方均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承接施工任务的各方均须具备工程施工资质要求,承接勘察任务的各方均须具备工程勘察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施工工程量的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3日00:00至2023年10月16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935;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江县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军二中路443号
邮 编:230001
联 系 人:朱部长
电 话:0551-87996202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1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35;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5752409197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46566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6分34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3-09-22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9-22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附件: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招标文件正文1.pdf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天 小时 分钟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 庐江县2022年供排水设施一体化提升项目-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总承包 | ||
项目法人: | 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庐江县 |
立项批文名称: | 庐江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庐江县2022年供排水设施一体化提升项目) | 项目审批单位: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 2023-09-22 |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庐江县2022年供排水设施一体化提升项目-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2022年供排水设施一体化提升项目-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2204-340124-04-01-284748、庐江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庐江县2022年供排水设施一体化提升项目)
1.4 招标人: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江县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江县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2022年供排水设施一体化提升项目-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NGZ02075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NGZ02075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庐江县
2.6 建设规模:该项目为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项目共包括城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日处理规模为2.0万m³/d污水厂,占地面积约19.92亩;新建2.0万m³/d生产能力再生水厂含配套管网,以及与上述工程相配套的辅助生产及附属设施。
2.7 合同估算价:13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含试运营期90日)
2.9 招标范围: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EPC) ,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试验、测试、分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 培训、验收(含环保验收)、保修期内的全包维保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功能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具体如下:
1.水厂及中水管网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物探、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所有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图运输方案设计、工艺设计、污水处理厂构筑物及附属配套建筑的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仪表及自控专业设计、采暖通风设计、消防、给排水专业设计、厂外管线工程设计、绿建设计、基坑支护、环境工程、园林景观、标识系统、标线系统、场内供电、场内供水、道路等室外总体设计)、智能化、施工图审查及后续的配合服务等。
2.水厂及中水管网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总图(含场地土方平整、道路、地下管网等))、设备、管道、电气、自控仪表、消防、给排水、智能化、建筑、结构、暖通、防腐、电信、绿化、照明等全部专业的施工,并负责完成厂区内系统设备的单机调试、联动调试;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工程施工、人员培训、工程调试、生产性能考核、水土保持验收、环保验收并配合竣工验收、质保期服务、最终移交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功能。
3.试验、测试、分系统调试、试运行(含试运营期产生的所有费用)、消缺、培训、验收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综合竣工质量验收等) 。
4.其他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 负责实施范围内可能涉及的地上附着物清理等费用;
(3) 负责现场七通一平;
(4) 负责桩基检测及复核、沉降观测、防雷及消防检测等工作;
(5) 负责本工程项目水、 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可能的增容、交通等可能涉及的沟通与协调;
(6) 试运营期期满移交一个月前,招标人有权提前安排第三方运营单位逐步介入运营,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定期组织运营培训。
(7) 负责项目合作周期内全过程施工及运维管理工作,直至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环保验收、水保验收,工程保修、试运营期结束、期满移交完毕等工作。
(8) 其他。
2.10 项目类别: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下列3.1.1.1、3.1.1.2、3.1.1.3资质:
3.1.1.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4)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1.2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1.3工程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其中工程内容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单个合同中处理规模不低于1.4万立方米/天的污水厂;
(2)具备单个合同中处理规模不低于1.4万立方米/天的供水厂(或再生水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2)联合体中承接工程设计任务的各方均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承接施工任务的各方均须具备工程施工资质要求,承接勘察任务的各方均须具备工程勘察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施工工程量的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3日00:00至2023年10月16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935;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江县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军二中路443号
邮 编:230001
联 系 人:朱部长
电 话:0551-87996202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1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35;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5752409197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46566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6分34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3-09-22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9-22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附件: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招标文件正文1.pdf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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