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开询价-关于二公局三公司西安地铁10号线1标三分部150挖机公开询价采购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SCFA00000015557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安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三分部
150挖机采购询价函
1、采购条件
我单位承建的西安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三分部,建设资金来自本项目业主。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安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三分部为采购人,该项目所需150挖机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安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三分部(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施工所需150挖机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供应商积极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项目概况
西安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三分部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内,起自学府路站(不含),终于未央湖~杏渭路站地下段(含U型槽),全长4.848km,线路途经武德路、阳光大道、环湖西路、环湖北路、启源三路,包含2站2区间+明挖部分(含U型槽),分别为学府路站~东风路站、东风路站、东风路站~未央湖站,未央湖站,未央湖~杏渭路站地下段(含U型槽)。本工程计划于2020年6月30日开工,2024年6月30日完成施工,总工期1462日历天。
2.2、询价内容
2.2.1、本次询价租赁设备为150挖机,具体规格型号、交货地点等如下:
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甲方在供货期间内发出的需求计划数量为准,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计量的实际租赁数量为准,并作为合同价款的支付依据。
质量标准及技术参数:符合施工设计要求,且满足施工生产需求。
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月16日核对供货数量、提交发票后办理结算手续,结算后30天内最高支付比例为80%货款 ;如遇到业主支付的计量款没有到达,可延期支付。
2、当月结算货款的剩余20%,在后续叁个月内付清,后续月份结算货款按同样支付办法办理。
3、采购编号:SCFA00000015557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发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4.2 主要技术性能: 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符合文明工地的标准要求及国家或行业标准。
4.3具有从事采购物资的生产及销售资质,生产和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信誉可靠。
4.4 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能够保证供货时间,近 3 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履约方面或运输能力方面的诉讼案件。
4.5 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4.7 投标人须为国家合法纳税人,所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报价单中标明税金及税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8 个体工商户不得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信息平台(http://ec.ccccltd.cn/PMS/)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安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三分部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香槟国际城西门中交二公局
联系人: 常胜胜
联系电话:13474067691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履带挖掘机
3
月
2
履带挖掘机
60
台班
150挖机采购询价函
1、采购条件
我单位承建的西安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三分部,建设资金来自本项目业主。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安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三分部为采购人,该项目所需150挖机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安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三分部(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施工所需150挖机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供应商积极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项目概况
西安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三分部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内,起自学府路站(不含),终于未央湖~杏渭路站地下段(含U型槽),全长4.848km,线路途经武德路、阳光大道、环湖西路、环湖北路、启源三路,包含2站2区间+明挖部分(含U型槽),分别为学府路站~东风路站、东风路站、东风路站~未央湖站,未央湖站,未央湖~杏渭路站地下段(含U型槽)。本工程计划于2020年6月30日开工,2024年6月30日完成施工,总工期1462日历天。
2.2、询价内容
2.2.1、本次询价租赁设备为150挖机,具体规格型号、交货地点等如下:
包件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交货地点 | 采购项目 | 交货期 | 备注 |
不分包件 | 挖掘机 | 150 | 月 | 3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环湖东路与环湖北路交叉口中交二公局西安地铁10号线1标段项目三分部指定施工地点 |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安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三分部 | 2024.08 | |
不分包件 | 挖掘机 | 150 | 台班 | 60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环湖东路与环湖北路交叉口中交二公局西安地铁10号线1标段项目三分部指定施工地点 |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安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三分部 | 2024.08 | |
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甲方在供货期间内发出的需求计划数量为准,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计量的实际租赁数量为准,并作为合同价款的支付依据。
质量标准及技术参数:符合施工设计要求,且满足施工生产需求。
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月16日核对供货数量、提交发票后办理结算手续,结算后30天内最高支付比例为80%货款 ;如遇到业主支付的计量款没有到达,可延期支付。
2、当月结算货款的剩余20%,在后续叁个月内付清,后续月份结算货款按同样支付办法办理。
3、采购编号:SCFA00000015557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发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4.2 主要技术性能: 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符合文明工地的标准要求及国家或行业标准。
4.3具有从事采购物资的生产及销售资质,生产和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信誉可靠。
4.4 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能够保证供货时间,近 3 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履约方面或运输能力方面的诉讼案件。
4.5 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4.7 投标人须为国家合法纳税人,所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报价单中标明税金及税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8 个体工商户不得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信息平台(http://ec.ccccltd.cn/PMS/)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安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三分部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香槟国际城西门中交二公局
联系人: 常胜胜
联系电话:13474067691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履带挖掘机
3
月
2
履带挖掘机
60
台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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