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能公司收购三一重能哈密150MW风电项目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咨询服务单位选定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n-cg-2024-1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551-67128559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新能公司收购三一重能哈密150MW风电项目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咨询服务单位选定

二、招标编号:XN-CG-2024-103

三、成交信息
项目于2024年9月29日15时00分在新能大厦7楼评审室进行,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肥分所
第二成交候选人 安徽九通会计师事务所
第三成交候选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公示期
自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报价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7128559。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youzhicai.com/)发布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报价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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