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郯城街道至高峰头道路两侧景观提升及节点公园建设监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郯城九相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8
公告正文
郯城街道至高峰头道路两侧景观提升及节点公园建设
监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郯城街道至高峰头道路两侧景观提升及节点公园建设监理服务项目,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郯城县交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初步评审符合投标单位条件的投标单位不足法定数量,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郯城街道至高峰头道路两侧景观提升及节点公园建设项目,连接道路改造,包括沥青罩面、路沿石、停车位、园路铺装等工程。
2.2建设地点:郯城县驻地。
2.3招标范围:监理。
2.4监理费用:约65万元。
2.5服务周期:监理服务时间随工程施工时间,直至工程质保期结束。
2.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应当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证书;具有交通工程类高级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3年 7 月28日至2023年8月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及流程: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ny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等文件,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截止日期:2023年 8月18日09时30分。
5.2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5.3逾期未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递交方式:本项目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潜在投标申请人须通过 CA 实名认证,使用 CA 锁办理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临沂版))加解密、电子签章,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文件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nyi.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单位或机构名称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郯城县交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郯城九相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郯城县郯城街道郯东路128号
郯城县北环路57号
邮政编码
276100
276100
联系人
巩部长
杜工
电话
0539-6800906
0539-5329776
传真
 
 

2023年 7 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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