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蒙牛乳业低温事业部礼品吸管玻璃杯询比价项目 信息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07/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wgygy202201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元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蒙牛高科乳制品(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就低温事业部礼品吸管玻璃杯询比价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DWGYGY2022017

二、项目名称低温事业部礼品吸管玻璃杯询比价项目

三、项目概况

此次采招项目针对终端市场常规礼品吸管玻璃杯进行采招,丰富资源库种类,根据业务部门的选取意向及实际订单需求制作并发往全国指定市场,主要信息参照如下;

标段

物料名称

基础材质

标段一

吸管玻璃杯

色料钠钙玻璃(色料玻璃杯)(不是喷色工艺)+PS+PP+硅胶

备注:具体工艺标准以比价文件及样品为准,涉及调整在文件中明确。签订年度框架协议,按订单需求制作,供应商若有疑问可在报名期联系对接人咨询。

四、资质要求:

1、参与投标供应商及贸易商的三方工厂资质要求如下:

资质/供应商类型

贸易商

生产工厂

基础

资质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注册时汇率计算)及以上,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工厂涉及到的营业执照等必备证件经年检合格;

2.公司成立3年(即2019年7月27日前注册即可)及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营业

范围

需根据参与的项目类别对应相应的营业范围,一年内营业范围临时变更/增加以上范围不予认可,视为有效营业范围或业务开展响应时间不足。

业绩

要求

1.要求近一年合作过的快消行业客户需要达到2个及以上,提供见证性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合作方发票或订单等),优先提供发货全国的项目经历;

2.具备发货全国终端市场物流运作能力及设置专项客户服务团队(3人及以上)。

生产资源

要求

优先规模性生产企业,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注册时汇率计算)及以上,公司成立3年(即2019年7月27日之前注册即可)及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优先规模性生产企业

1.需提供参与投标要求的生产工厂的资质证件(包括工厂环评文件或排污许可证等)、物料出厂前的检测报告(出厂前自检管控环节);

2.物料外协印刷的工厂需具备经年检合格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包括表面、彩盒包装、外箱、标签标识等的印刷。

其他

要求

1、公司运营正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www.gsxt.gov.cn/index.html)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未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投资、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参股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竞争。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列入黑名单;

3、供应商参与投标的产品不得外包、转包生产,保证完整产业链条,形成可控的质量管理,并能确保产能供应;

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报名: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名公司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目前存在未处理完的合作违约/纠纷。

(3)不接受中粮及蒙牛供应商黑名单(以蒙牛集团采购管理部下发的黑名单为准)的企业参与项目。

5、相关物料投标供应商成交后全权负责第三方知识产权相关事宜,确保未来随时制作需求的生产供应能力及促销活动定制的适用性,并对原材料及生产资源需求满足能力负责,具备应对原材料价格浮动及采购等抗风险能力。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提供材料明细

基础材料

1.填写报名信息确认表(详见附件1);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3.若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与项目投标,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及被授权委托人近半年任意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

4.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证明材料,能开具13%增值税发票的资格;

5.企业纳税证明材料:企业近一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材料;

6.项目保密协议(详见附件3)。

业绩材料

近一年内直接服务过快消行业(食品饮料、日化用品、生物医药、烟酒相关)类似项目(至少2家服务经历),提供与合作方签订合同/订单/发票扫描件。

贸易商的三方生产工厂/生产企业提供材料

1.符合资质要求的三方工厂的营业执照(贸易商提供即可);

2.工厂设备清单及近一年内生产该类产品的出厂自检或三方检验报告;

3.提供工厂体系认证材料:环评报告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回执)、ISO9001证书;

备注:贸易商在第一次报价时提供以上三方工厂材料即可。

备注:分公司投标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签章要求

提交材料要求盖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销售专用章等均视为无效。

3、材料报送

符合资质要求条件的投标方均可报名,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材料签章扫描件。请在2022年7月31日12:00前将以上报名资料盖章扫描件合并为一份PDF格式文件发送至报名联系人邮箱wuyuanchao@mengniu.cn同步抄送anzhaoxia@mengniu.cn,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报名资料必须清晰、易辨认,若未按时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无法辨认,视为无效,资审不予通过。所提供资质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投标资格,记入黑名单。

六、项目时间安排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7月30日23:59;

2、资格预审时间: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1日;

3、询价单发放时间:资格预审合格后于2022年8月1日发送询价单,具体时间根据组织方实际推进确定;

4、比价时间:2022年8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组织方实际推进确定。

七、发布媒体:

蒙牛官网(http://www.mengniu.com.cn)

蒙牛内部OA平台

此公告只在以上平台发布,其他任何媒体转载无效。

八、采购招标实施方及联系方式:

采购招标实施方:蒙牛高科乳制品(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低温事业部供应链管理中心

业务咨询联系人:吴元朝 15522020835

九、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监 督 人: 王栋

联系方式:18656751680

附件:1. 报名信息确认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项目保密协议

蒙牛高科乳制品(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低温事业部供应链管理中心供应管理部

二O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1:报名信息表

序号

填写项目及相关管理要求

供应商填写

1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保持一致)

2

供应商类型

£贸易商 £工厂

4

对接人信息

采招项目对接人: (填法人/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邮箱:

5

项目业务服务团队设置

(3人及以上)

姓名

职务(负责事宜)

电话

5

资质预审后交纳项目参与保证金5万

□同意 □不同意

6

成交后交纳项目年度合作保证金20万

□同意 □不同意

7

付款为货到票到90天办理电汇或30天办理90天银行承兑

□同意 □不同意

8

近一年直接服务过的主要快消行业公司名称及项目

1、

2、 (至少2家)

9

报名资料整理

(已提供请勾选R)

£营业执照(正/副本);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材料(近半年任意3个月);

£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证明材料;

£企业纳税证明材料(近一年任意3个月);

£项目保密协议;

£业绩材料*2(项目合作经历);

£工厂营业执照;

£工厂设备清单;

£出厂检验报告;

£环评报告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回执);

£ISO9001证书;

注:贸易商在第一次报价时提供以上三方工厂材料即可。

说明:供应商需如实填写,勾选£即可,未选择视为不同意。

供应商签章(公章)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蒙牛高科乳制品(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低温事业部礼品吸管玻璃杯询比价项目,全权处理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签署的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和到期而失效。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授权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附:

反面

圆角矩形: 反面

正面

圆角矩形: 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反面

圆角矩形: 反面

正面

圆角矩形: 正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公司公章:

授权日期:

附件3:项目保密协议

项目保密协议

甲方:蒙牛高科乳制品(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方: (供应商全称)

双方就低温事业部礼品吸管玻璃杯询比价项目进行合作,在双方的项目合作过程中,因为工作的特性,双方在日常工作中必然会进行大量的信息交流,双方同意就谈判协商过程中任何一方提供或对方知悉的机密信息(定义如下)的保护达成本协议。

一、定义

“机密信息”是指任何信息,主要为项目解决方案、流程方案、产品核心文档、数据库字典、帐套文件和公司内部规范文件等,同时也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一方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董事、股东的信息,及其他与产品、样品、产品计划、价格、工艺、技术、研究、开发、发明、服务、客户、市场、软件、硬件、设计、图纸、工程、构造信息、营销或财务相关的信息。机密信息并不包括下述信息:

(一)由接受方以书面文件证明:该等信息已于披露之前已由接受方所持有;

(二)已公开发表或非因接受方作为或不作为的原因,已向公众披露;

(三)已由提供方书面同意接受方公开;

(四)由接受方在未使用该等机密信息的情形下独立开发;

(五)接受方从第三方处合法、正当地取得,且该第三方对该等机密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

二、保密

双方同意仅能根据本协议的目的使用另一方披露的机密信息。除由双方书面委派执行本协议目的而必须知悉该等机密信息的人员,及可能包括在内的董事、主管、合伙人及员工(统称“代表人员”)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将与另一方相关的或属于另一方所有的机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任何一方不得超出实施目的所允许的必要限度,从另一方处复制、摘录和转移任何机密信息。任何机密信息的公布均须得到披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双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对另一方机密信息保密,避免该等机密信息被不当披露或使用,采取该等措施时应持与保护自身机密信息相同的最高程度的谨慎态度。任何一方若发现有误用或滥用另一方的机密信息的情形时,应及时将该情形书面通知另一方。

三、公开

本协议任何一方或其各自代表人员无权擅自将另一方的公司名称、商号、商标及其他名称用作广告宣传或对外公开。未经本协议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或其各自的代表人员不得透露本协议及其相关内容,本协议第4条“强制性披露”条款所述情形除外。

四、强制性披露

若因法律、法规、法令或其他合法要求,如传票等,在未取得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或其受委派执行协议目的或通过某种途径知悉机密信息之人员须披露另一方的机密信息时,该披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以便其能寻求保护或采取其他合理的救济。若未能取得保护令或其他救济措施,该披露方应仅披露依法应予披露的那部分机密信息,且应尽最大努力确保对该些机密信息采取可靠的保密措施。

五、返还资料

在协议目的终止、撤消、完成、被拒绝或以其他方式解除后,根据对方的书面要求,任何一方应在项目终止后的 天内销毁或归还另一方提供的所有机密信息。任何形式的机密信息,不论是电子系统记录,如计算机磁盘、光盘、硬盘或软件等或纸质记录,如分析、汇编、论文、翻译或其他由/或为任何一方准备的文件,一方应按本协议条款要求持有或根据另一方的要求自行销毁该等机密信息。

六、非授权许可

除为查阅或使用机密信息以达成本协议目的之权利外,本协议未将专利权、版权、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项下权利转让给任何一方,同时也未将任何一方的机密信息内所含或所属的权利转让给另一方。

七、义务限定

本协议不得被视作或解释为本公司有义务向另一方提供任何信息、与另一方进行商业交易或签订任何最终协议,除非本公司决定向其提供信息或与其签订与交易有关的最终协议。

八、信息准确性

本公司、子公司及分公司并未就其向另一方披露的任何机密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及完整性作出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且对另一方、其代表人员或其他使用该等机密信息的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期限

本协议中双方之保密义务应自对方收到机密信息之日起五年内持续有效,且不因协议目的之达成而终止。

十、其他条款

(一)关于劳动者保护

乙方应遵守中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的法津法规,包括劳动年龄、最低工资、加班、最长工时等,并提供法津规定的社会保险及福利;乙方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不得使用或支持使用强迫或强制性劳动;乙方应按照法津法规的规定,为员工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场所,并确保其可以合理获得饮用水和卫生设施、消防安全、以及充足的照明和通风等。

(二)关于环境保护

乙方应遵守所有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获得法律法规要求的与环境相关的许可证、批准文件和备案;乙方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有害废物、废气,在排放或处置之前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监控和处理;乙方应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三)关于知识产权保护

乙方保证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拥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或得到合法授权,不存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如与任何第三方发生争议或纠纷,乙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影响或损害,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本协议对双方及其承继人、受让人均具有约束力且保护其合法权益。本协议任一条款之无法实施并不视为该条款被放弃。

十一、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以下解决方式: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及救济

甲乙双方均理解并认可,未经对方授权而披露、使用或处理上述机密信息,从而损害对方权益,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及其关联公司因违约行为对其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及受损一方因调查违约行为而产生的调查费用。

十三、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方: (盖章)

代表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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