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干县2022年-2025年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监理服务(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袁志平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1850796150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24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08-03

新干县2022年-2025年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监理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新干县2022年-2025年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监理服务(第二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干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监理服务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干县境内。

2.2 招标规模:依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复后进行实施,本次监理采用费率招标,监理服务费控制费率为1.79%(每个项目监理费用按该项目施工标中标价×中标费率计算),各投标人按百分比费率报价,费率最多只能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否则无效。

(特别说明:因新点系统技术层面暂无费率招标选项,在系统填报招标内容时,无法在系统以费率形式表述控制价,而只能以金额形式表述。考虑到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及疫情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本次招标不宜采用线下形式进行,为确保本项目在线完成招标程序,并避免投标单位后续无法正常报价,保证系统自动计算评标基准价,本次招标投标单位在系统填报以“1.79元”的招标控制价来代替表述“1.79%”的费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在系统填写投标报价时也应以“X.XX元”代替表述“X.XX%”的费率。如拟报价为1.70%,请以1.70元代替表述。投标报价及评标基准价数据应用时也将把“X.XX元” 应用为“X.XX%”的费率。所有投标人应对此全部响应,如未按此形式填写投标报价或填写错误造成废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计划实施工期:服务期三年(2022年7月1日起--2025年6月30日止,所有已完成施工开标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包含施工期、保修期及工程竣工验收。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项目施工期和缺陷修复期内的全过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下同);

(5)监理部除1名总监理工程师外,其现场监理人员配置要求:2名监理工程师和2名监理员(监理工程师需持有有效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员须具有有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还需提供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除满足上述配置要求之外,另要求投标人提供至少一名机电类专业监理工程师作为后备监理人员(提供有效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如当年实施项目超过3个,监理部除需增加总监理工程师外,其现场监理人员也需同时增加。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监理招标的投标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制作递交投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24日09时 30分,开标地点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新干县城东便民服务中心2楼)。

5.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有关说明

6.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6.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监理工程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6.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6.4业绩说明

(1)本次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业绩是指近10年内(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与招标工程(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土石坝、泵站、堤防、灌渠等业绩(监理业绩单个合同价不低于20万元)。同时还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以及有关验收材料,验收必须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等3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要求。参与本次投标的监理企业提供的国外工程业绩须符合我省工程建设企业国外工程项目业绩认可的有关规定。

(2)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6.5本项目招标只推荐并公示一名中标候选人。预中标单位若被依法取消中标资格,不再递补其他单位中标,项目按照法律规定应重新组织招标。

6.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行为承诺书》,承诺书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开标当日前 1 年内(以作出决定之日为准)未受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的处罚;

(2)无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仔细查询、核实本公司受处罚情况,根据自身情况作出承诺(格式自拟)。已受到处罚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注:投标人的《投标行为承诺书》作为本次投标的必备资格条件,不承诺或者承诺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作废标处理。若投标人承诺虚假或者承诺情况不属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若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7.2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干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

联 系 人:袁志平 电话:1397067397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话:18507961507

监督单位:新干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干县支行

2、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新干支行

3、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开户银行:江西新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友情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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