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鲁控环保有限公司12月无烟煤采购反向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安徽鲁控环保有限公司无烟煤采购反向竞价文件(采购编号:SDHB-HZ-03-2024-1201)
各潜在供应商:
我公司计划对无烟煤进行采购,请对我公司采购内容进行报 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标的情况
(一)标的名称:无烟煤
(二)数量:3000 吨。
(三)供货时间:2024 年 12 月(根据甲方电话通知为准,节假 日保证正常供货)
(四)最高限价:1300 元/吨
(五)报价有效期:30 天
二、项目技术标准
(一)项目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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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检方法
1.质检部进行外观检查及批次验证,每批次需随车携带出厂
检验报告,无出厂检验报告拒收;
2.无烟煤的取样、抽检、判定及考核
以同一厂家,当天到货的无烟煤为一个批次。
2.1.取样方法:每车取一个样,要求上中下取样,取样点沿整 车区域均匀分布且不小于 15 个,样品需具有代表性。
2.2 抽检:按一个批次随机卸车抽检 20%,每个批次最少 1 车,供货方可全程跟踪抽检过程。
2.3 判定及考核:抽检结果以上中下三个样品中最差值为准。①.抽检结果合格正常接收:②.抽检结果达到让步接受标准的,该车按照让步接收处理,其余正常取样的按取样结果处置:③. 抽检结果达到退货标准的,该批无烟煤全部退货,供应商承担装 车费用 500 元/车。
恶意掺假:抽检三个样品符合以下任意一条的,视为恶意掺— 2 ——3—
假:①.抽检上层合格或达到让步接收,中下层任意一个达到退货 标准的:②.所有抽检数据,灰分、挥发分、发热量、水份、硫任 意一项最大偏差超 20%。恶意掺假的无烟煤,该批次全部退货,供应商承担装车费用 500 元/车,并根据严重程度处以 1000-3000/ 元/车罚款,特别恶劣的,移交司法机关。
3、卸车:验收合格后给予卸货
(三)其他要求
(1)乙方所供货物应符合甲、乙双方确定的特性参数;其他 指标(如安全性)等除符合出厂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 强制性标准。
(2)供应方必须按照供货时间送货到指定地点。
(3)提供甲方要求的 13%增值税发票。
(4)按国家、行业标准包装,同时须有利于产品使用、仓储、物流。包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不另计付。
(5)重量验收:供应方供货到达采购方地点时,以采购方过 磅数量为准,并由送货人和接货人共同签字确认。
(6)对产品的质量问题,采购方应在发现后 3 日内向供应方 提出书面异议,供应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 1 日内负责处 理。
(7)供应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为合格产品,如验收不合格或 经检验产品质量不合格,供货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或换货处理;或供货方与采购方协商一致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等其他方式解决,由供应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引发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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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标供应商应当在本文件要求或附件合同约定的期限 内严格履行供货义务,不得因货物市场价格上涨或其他原因单方 明示或以行为表示拒绝供货。若中标供应商拒绝供货,鲁控公司 享有合同单方解除权,且中标供应商应当向鲁控公司支付合同标 的额的 30%作为违约金。
(二)按质量要求报价,报价包括材料费、加工(安装)费、附件费(易损件、备用件和专用工具、专用件等)、包装费、运输 费(运达指定地点含运输损耗费)、装卸费(含出厂装车费,货到 工地现场、卸车至地面现场指定地点发生的所有费用)、二次或多 次搬运费、安装费、检验费(包括出厂检验、到场检验及相关部 门规定的各项检验检测等检验费用)、垃圾清运费、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等,直至配合完成交货所需要的全部直接和间接费用 及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全部费用。
(三)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后,在签订合同后【3】日 内向采购方提供履约保函(现金保证金或银行或融资性担保公司 保函,提供保函为见索即付独立形式),数额为合同金额的 10%。
(四)交货:按买方指定的时间、地点交货,运费及其它杂 项费用由供应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在全部货物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采购方 验收合格且供货方提供全额发票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全款。(六)送货地址:安徽鲁控环保有限公司厂区。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 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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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报价截止日)至少承担过一项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主要页面原件扫描件)。
(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列入信 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以上三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提出疑问截止时间
供应商若对竞价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 12:00
时前,形成书面文字,发电子邮件至 ahcwcgb@163.com ,并电话通知 采购人。采购方将答疑回复文件以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发给所有 供应商。逾期任何问题不作答复,并视为无需要澄清的问题。
六、采购方书面澄清的时间
采购人在 2024 年 12 月 01 日 12:00 时前,将答疑回复文件以书 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发给所有供应商。逾期任何问题不作答复,并
视为无需要澄清的问题。
七、采购方式:反向竞价
八、竞价规则
各潜在供应商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 9 时,在山东省公共资源(国
有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网站竞价大 厅。
(1)竞价时间:30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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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竞价方式:减价方式,
(3)起始报价:1300 元/吨,
(4)最小降价幅度 10 元(每次竞价不得低于 10 的倍数,如 不按要求竞价视为无效投标并禁止参与以后此项目的所有竞价。)(5)延时方式:延时 5 分钟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各供应商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 17 时前,将合同总金额 2%的投标保证金即人民币 78000 元汇入采购方指
定账户。
1.1 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否决其报价。1.2 自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结果公示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退还未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且成交单位按要求缴纳履 约保证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至采购方指定账户(备
注 12 月无烟煤采购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名 称:安徽鲁控环保有限公司
税 号:91341222MA2RRX5474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肖口镇工业园 电
话:0558-8266111 开户行:安徽太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000 0613 6074 1030 0000 083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资质证书、业绩材料、财务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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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等信息,骗取中标的;
3.2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3.3 供应商在确定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 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价文件及合同要求
提交履约保证金;
3.4 在竞价过程中出现《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 理工作指南(试行)》中出现的违规情形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十、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后,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向采 购方提供履约保函(现金保证金或银行或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提供
保函为见索即付独立形式),数额为合同金额的 10%。
现金保证金汇入账户(汇款时备注安徽鲁控无烟煤采购履约 保证金):
名 称:安徽鲁控环保有限公司
税 号:91341222MA2RRX5474
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肖口镇工业园 地
电 话:0558-8266111
开户行:安徽太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000 0613 6074 1030 0000 083
2.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合同履行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退回至原账户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1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不按照合同进行履约,导致合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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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能实现,已经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供应商应 当向鲁控公司支付合同货款总金额的 30%作为赔偿。
3.2 根据公司的质检方法,认定供应商有掺假行为超过 2 次 的,卖方有权终止合同,已经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竞价终止
(1)各潜在供应商于 2024 年 11 供应 商不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及投标保证金回执单,造成其失去 竞价机会,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方不做任何解释。
(2)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 的其他协议,中标人的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动 而变动。
(3)报名不足三家或者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采 购方有权终止采购,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流标公告
十二、评审方法和标准
经采购方资格条件审核合格且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供应 商完全响应竞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大 厅进行反向竞价,在竞价时限内以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各潜在供应商应当遵循采购方《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指南(试行)》(见附件),接受采购方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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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采购活动廉洁监督
为加强企业廉政建设,规范集团采购活动,确保采购有关活动坚 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 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拟参与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采购项目的有关企 业、单位在发现集团总部各部门、权属企业及个人在采购及项目履约 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请及时向集团纪委举报。
(一)违规指定中标(成交)商或违规影响中标(成交)结果。
(二)向相关企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或者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信用卡、报酬及其他支付凭证等。
(三)在企业、单位报销应由省环保集团及其权属企业或个人支 付的费用。
(四)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相关企业、单位的宴请、娱乐等活动。
(五)违反合同约定使用或接受相关企业、单位提供的通信、交 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生活用品等。
(六)违规向相关企业、单位推荐分包单位。
(七)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业务投诉电话:0531-81780027
业务投诉邮箱: SDHBZBCGB@163.com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 8 号玉兰广场 4 号楼 2310 室收。
举报邮箱:sdhbfzjw@163.com
举报电话:0531-81780078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 8 号玉兰广场 4 号楼 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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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收。
十四、采购合同
附件一:采购合同
附件二: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指南 附件三: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采购活动廉洁监督告知书
联系人:赵强强 联系电话:15256872222 陈玉茹 13063376501
安徽鲁控环保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7 日
辅料 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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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 方:安徽鲁控环保有限公司
乙 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地点:安徽省太和县
甲 方:安徽鲁控环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 ——3—
送达地址:太和县肖口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0558-8266111
乙 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送达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采购货物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采购内容
采购货物概况:
产品总价包括:包括材料费、加工(安装)费、附件费(易损件、备 用件和专用工具、专用件等)、包装费、运输费(运达指定地点含运输损耗 费)、装卸费(含出厂装车费,货到工地现场、卸车至地面现场指定地点发 生的所有费用)、二次或多次搬运费、安装费、检验费(包括出厂检验、到 场检验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各项检验检测等检验费用)、垃圾清运费、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等,直至配合完成交货所需要的全部直接和间接费用及 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全部费用。
二、质量要求与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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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付日期、交付地点及交付方式
(一)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若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 限内将货物送达的,每逾期一日应以本合同价款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迟延供货超过【3】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30%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金额大于违约金的,乙方还应 赔偿损失金额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以 及甲方为继续采购本协议约定货物,而支出的超出本协议约定采购价格的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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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足额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 费、交通费、食宿费、保全保险费等)。
(二)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三)交付方式:
1.乙方负责以汽运方式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交付前的 所有运费、保险费用等相关费用,同时运输过程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及其他相关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运输途中不 得造成环境污染及任何第三方损害,如造成一切不良后果(包括但不限于 行政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数量、质量验收方法及标准
1.实际到货数量以甲方实际入库过磅单为准。
2.质量以本协议约定和甲方要求并经验收合格后为准。
3.乙方对甲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经甲方同意可向国家权威检测机构 要求重新检验,检验结果仍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或拒收,乙方应当退还 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并由乙方承担包含运费及重新检验等所有的费用。
4、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甲方质量要求,若乙方提供的货物退货率超 过 6%,让步接收率超过 15%,甲方有权认定乙方所供的货物不符合甲方的 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拒绝支付乙方已提供的不合格货物的货 款。
5、取样方法:每车取一个样,要求上中下取样,取样点沿整车区域均 匀分布且不小于 15 个(取样杆),样品需具有代表性。同时按采购批次(当 天为一个批次)随机卸车抽检 20%,每个批次最少 1 车,供货方可全程跟 踪抽检过程,结果符合以下任意一条的,视为恶意掺假:1、抽检结果(上 中下平均值)不合格,达到退货标准,2、所有抽检数据,灰分、挥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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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量、水份、硫任意一项最大偏差超 20%。抽检合格,正常取样无烟煤 按照化验结果进行卸货/让步接收/单车退货;抽检不合格符合恶意掺假的 无烟煤,该批次全部退货,供应商承担装车费用 500 元/车,并根据严重程 度处以 1000-5000 元罚款,特别恶劣的,移交司法机关。
五、付款方式
(一)货到验收合格后甲方【】天向乙方在本合同尾页载明的收款账户),支付货款金额的< 100 >%,即人民币 元(大写:
(二)检验结果与甲方的质量要求有差距的,按照本合同第二条之约定 进行相应的扣款。
(三)乙方收到双方盖章的对账单后向甲方开具合同约定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付款,如乙方未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且不视为违约。
六、履约保证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后,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向甲方提供履约 保函(现金保证金或银行或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提供保函为见索即付独 立形式),数额为合同金额的 10%。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可直接在履约保证中扣除相应金额。若乙 方提供履约保证金额不足以支付因违约产生的违约责任,则乙方应以现金 补足或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且无需乙方同意。完成扣 除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履约保证补充至中标价格的 10%。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了解乙方供货完成情况,并可随时对乙方的供货情况提 出质疑,要求给予解答。
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如乙 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赔— 15 ——3—
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严格履行供货义务,不得因货物市场 价格上涨或其他原因单方明示或以行为表示拒绝供货。若乙方拒绝供货,甲方享有合同单方解除权,且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标的额的 30%作为 违约金。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甲方交付货物或材料,并对其 准确性、有效性、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
3.乙方在履行本协议时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及第三方利益,否则,一 切不良后果及造成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服务工 作转由第三方承担,若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乙方与其他第三方均应对转 出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为合法销售的产品,并有权向甲方出售,若 发生第三方对标的货物提出权利要求,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并赔偿 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保险 费、保全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八、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按约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任意一方违约的均应按约 承担违约责任。
八、不可抗力
(一)若因发生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货物 的,应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直至不可抗力结束后继续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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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若不可抗力持续时间超过【3】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已支付款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附则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 盖章(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 确认的电子件(包括微信拍照、电子扫描件和电子邮箱)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以下无正文,为《辅料采购合同》签章页)
甲方(盖章) :安徽鲁控环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李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 月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银行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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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 工作指南
为加强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供应 商管理工作,打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供应商依法 诚信履约,提高供应商服务质量,有效防控经营风险,依据《山东省环保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集 团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南。本工作指南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权属公司供 应商管理工作。
本工作指南所称供应商,是指参与集团总部各部门及各权属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活动,向采购人提供工程、货 物、服 务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
一、供应商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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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管理。集团总部招标采购部协同总部各部门、各权属一 级公司按照职责分工,对供应商进行统一管理。
(二)主体负责。严格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按照“谁采购、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开展供应商管理工作。
(三)动态管理。根据供应商评价认定结果进行动态管理。(四)资源共享。供应商资源及有关信息在集团总部及各权属 公司范围内公开,供集团采购人共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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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责分工
(一)集团总部招标采购部
集团总部招标采购部是供应商管理的归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建立健全集团供应商管理文件,指导监督采购人落实本工作 指南要求。
2.负责集团总部供应商信息库的建立、供应商评价和管理等工作。
3.对各权属一级公司上报的供应商信息库进行汇总整理,完成集团 供应商信息库。
4.对各权属一级公司上报的供应商严重失信行为和信用修 复工作进行审核,报集团领导审批后,动态建立集团供应商黑名单。5.发布相关信息,受理供应商提出的异议事项。
6.其他与供应商管理相关的工作。
(二)权属一级公司
权属一级公司是本公司及所属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的主体,其主 要职责是:
1.负责本公司及所属公司供应商信息库的建立、供应商评价和管 理等工作。
2.依照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及时准确反馈供应商履约情况 (详 见 附 件 1)。
3.负责《供应商严重失信行为报告》(详见附件 2)认定审核 工作,并按要求报集团总部招标采购部。
4.负责供应商信用修复审核工作,并按要求报集团总部招标采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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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处理回复供应商的申诉、组织对供应商的约谈等。
6.其他与供应商管理相关的工作。
(三)采购人
采购人是供应商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的上报主体,其主要职责是:1.依照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及时准确反馈供应商履约情况,对采购活动所涉及供应商违规行为进行初步认定并填报《供 应商严重 失信行为报告》。
2.向供应商发出整改通知,跟踪整改情况并组织整改验收,出具 整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3)。
3.审核供应商提交的信用修复申请(详见附件 4)。
4.处理回复供应商的申诉、组织对供应商的约谈等。
5.其他与供应商管理相关的工作。
三、供应商信息库管理
(一)供应商信息库建立
采购人结合工作实际,对于存在建立信息库需求的,综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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虑业务性质、市场运行模式、各供应商综合实力、项目履约情况、服 务质量等因素,建立供应商信息库(详见附件 5),并动态管 理。各采购人完成供应商信息库建立后,集团总部各部门和各权属 一级公司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进行整理审核。
集团总部招标采购部将根据各采购人报送的信息,结合工作 实际整理后适时进行集团内部公开共享。
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进入集团同一领域供应商信息库。
(二)供应商准入管理
供应商应诚实守信,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完整性 负责。参与采购人组织的采购活动时,承诺遵守集团供应商管理的 有关规定,接受评价规则,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2.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的条件和相关专业能力,并能提供良好的售后 服务。
4.近三年内无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 成立以来应无重大失信行为记录)。
5.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法人可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授权经营范围内参加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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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法人单位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 同 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评价管理
1.评价要求
采购人为履约评价主体,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级,并 根据评价结果动态调整供应商信息库。
供应商在当年完成项目履约的,采购人应于履约结束后 30 日内完成供应商的评价工作。对在参与、响应采购项目及履行合同过 程中,供应商出现的失信行为进行不定期评价。
2.黑名单管理
(1)黑名单设置
采购人应及时收集与核实供应商的严重失信行为信息,对所 发现的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的供应商将被列入黑名单。具体如下:a.被省级以上主管部门上一年度或最近一年度列入失信名 单的。
b.在集团采购及履约活动等有关过程中,发生违法违纪违规 行为的。
c. 在集团采购及履约活动等有关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失信 行为(具体认定标准详见附件 6)的。
d.不遵守合同约定与承诺,造成不良后果的。
e. 造成质量、安全、环保等重大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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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评价为不合格的供应商。
g.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采购人应组织进行初步认定并填写《供应商严重失信行为报 告》。各权属公司作为采购人的,《供应商严重失信行为报告》经 权属一级公司认定审核盖章后报送集团总部招标采购部;集团总部 各部门作为采购人的,由各部门提出,招标采购部组织对相关供应 商进行认定。集团总部招标采购部根据认定情况拟订供应商黑名单,报集团领导审批后确定。黑名单及相关处理结果可以适当方式在集 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 3 日。
报备材料应附处罚通报、举报、投诉或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 理结果等可以认定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文件。
供应商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辩并提 供相关书面材料。供应商严重失信行为的处罚时间自发布公示结 束之日起算。
(2)黑名单处理
列入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a.取消当次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b. 集团内进行通报,二年内禁止参加集团的任何采购活动。c. 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等处理。
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出现严 重失信行为,将根据《联合体协议》等相关约定,按职责界定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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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相应责任后果。
(3)黑名单整改
供应商应积极组织严重失信行为的整改,有关要求如下:a. 针对供应商严重失信行为的处理并不替代合同违约责 任 追究。
b. 对产品、服务或工程质量问题,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 进行质量调查,认真提出整改措施及方案。
c. 供应商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承担赔偿责 任与费用,并对同类产品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对工程或服务项目按 要求整改,并承担赔偿责任与费用。
d. 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协商约定的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
供应商整改不积极、应对措施不力,甚至放任严重失信行为对 采购人造成实质损失或影响的;或者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后再次被 处理的,采购人可申请追加处理,延长列入黑名单期限,直至列入 永久黑名单。
(4)黑名单修复
对于被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处罚期届满且自行整改完成 后,须向作出处罚建议的采购人提交整改报告及信用修复申请。经权属一级公司审核通过后报集团总部招标采购部,经集团领导 审批后,可恢复其正常供应商资格。如处理期届满但未通过整改 审核,或未通过全部处罚采购人整改审核,不得恢复。
— 25 ——9—
五、工作程序
根据各供应商履约情况,采购人应结合实际及时对供应商进 行评价和管理,具体程序如下:
(一)采购人结合采购实际,根据各供应商履约情况及时开 展评价和严重失信行为认定工作。
(二)对评价“不合格”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核实后形 成《供应商严重失信行为报告》。
《供应商严重失信行为报告》(三)各权属公司作为采购人的,
经权属一级公司认定审核盖章后报送集团总部招标采购部;集团总 部各部门作为采购人的,由各部门提出,招标采购部组织对相关供 应商进行认定。
(四)报集团领导审批后,集团总部招标采购部将相关供应 商列入黑名单,黑名单及相关处理结果可以适当方式在集团内部 进行公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被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协商约定条件内 进行整改。
(六)被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处罚期届满且自行整改完成 后,向作出处罚建议的采购人提交整改报告及信用修复申请;经权 属一级公司审核通过后报集团总部招标采购部,经集团领导审批后,可恢复其正常供应商资格。
六、监督管理
—10—— 26 —
集团总部各部门及各权属公司应加强联动,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 力。
集团总部招标采购部对各权属一级公司开展供应商评价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通报。
七、责任追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供应商管理过程中实施下列行为:(一)对供应商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知情不报的。
(二)在供应商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三)有行贿受贿的。
(四)串通或协助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擅自更改、销毁、泄露相关内部信息的。
(六)其他违反集团相关规定的。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权属公司或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根据管理 权限由集团或权属公司作出如下处理:
(一)限期改正、通报批评。
(二)在年度考核中对其给予扣分或不称职的处理。
(三)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对于 其中的中共党员,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 例》给予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 27 —
八、其他说明
(一)本工作指南由集团总部招标采购部负责解释。
(二)本工作指南自印发之日试行,并根据实施情况及集团 数智化采购管理平台建立情况进行优化完善。
附件:1.供应商评价表
2.供应商严重失信行为报告
3.关于 XX 供应商整改情况的验收报告 4.供应商信用修复申请
5.供应商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
—12—— 28 —
附件 1
供应商评价表
备注:总得分在 60 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应在“总得分及评价”中写明理由。
— 29 —
附件 2
供应商严重失信行为报告
— 30 —
附件3
关于XX供应商整改情况的验收报告
XX年XX月XX日,XX供应商在XX项目中,出现了XXXXXXXX问题。我单位对其失信行为进行了处理,供应商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并于XX年XX月XX日提交了信用修复申请。我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 了核实,情况如下:
一、事件情况
简要描述事件经过,如发生问题的时间、地点、情况等。
二、供应商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描述
三、意见和建议
供应商的整改是否满足要求,如不满足要求,需写清供应商 未完成整改的具体情况。
单位/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31 —
附件 4
供应商信用修复申请
— 32 —
附件 5
供应商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
— 33 —
— 34 —
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
采购活动廉洁监督告知书
为加强企业廉政建设,规范集团采购活动,确保采购 有关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防止 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拟参与山东省环 保发展集团采购项目的有关企业、单位在发现集团总部各部 门、权属企业及个人在采购及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 法违规行为的,请及时向集团纪委举报。
(一)违规指定中标(成交)商或违规影响中标(成交)结果。
(二)向相关企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或者接受礼 品、礼金、有价证券、信用卡、报酬及其他支付凭证等。
(三)在企业、单位报销应由省环保集团及其权属企业 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相关企业、单 位的宴请、娱乐等活动。
(五)违反合同约定使用或接受相关企业、单位提供的 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生活用品等。
(六)违规向相关企业、单位推荐分包单位。
(七)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业务投诉电话:0531-81780027
— 35 —
业务投诉邮箱: SDHBZBCGB@163.com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 8 号玉兰广场 4 号楼 2310 室收。
举报邮箱:sdhbfzjw@163.com
举报电话:0531-81780078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 8 号玉兰广场 4 号楼 2415 室收。
— 36 —
序号 | 项目 | 低硫煤指标 | 备注 |
1 | 外观 | 黑色块状 | |
2 | 粒度 | 10-30mm | 小于 10mm 比例在 5-10%,按实际含 量扣重 50%,超 10%退货; 大于 30mm 比例超 20%退货; |
3 | 空干基固定碳 /FCad | ≥80.0% | 每低 1%,扣单价的 3%,累计扣款;低于 77%退货 |
4 | 收到基低位发 热量/Qnet,v,ar | ≥6700kcal/kg | 小于 6700kcal/kg 退货 |
5 | 全水/Mad | ≤5.0% | 每高 1%,按 1.5 倍扣重;每年 4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大于 6%退货;其余时间大于 7%退货; |
6 | 空干基灰分/Aad | ≤12.0% | 含量在 12.01%-12.5%,扣单价的 3%;超 12.5%退货 |
7 | 空干基挥发分 /Vad | ≤7.0% | 含量在 7%-8%,扣单价的 3%,大于 8%退货 |
8 | St,ad | ≤0.5% | 大于 0.5%退货 |
扣款公式:水分扣重吨数=(超出百分比*1.5)*吨位; 其余扣款金额=单价*(低于/高于点数*3%)*吨位,点数不足 1,按 1 计; |
序 号 | 货物名 称 | 规格型 号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不含税 单价 | 税额 | 合计 (元) |
1 | ||||||||
2 | ||||||||
总计:人民币大写 : |
序号 | 项目 | 低硫煤指标 | 高硫煤指标 | 备注 |
1 | 外观 | 黑色块状 |
2 | 粒度 | 10-30mm | 小于 10mm 比例在 5-10%,按实际含 量扣重 50%,超 10%退货; 大于 30mm 比例超 20%退货; |
3 | 空干基固定碳 /FCad | ≥80.0% | 每低 1%,扣单价的 3%,累计扣款;低于 77%退货 |
4 | 收到基低位发 热量/Qnet,v,ar | ≥6700kcal/kg | 小于 6700kcal/kg 退货 |
5 | 全水/Mad | ≤5.0% | 每高 1%,按 1.5 倍扣重;每年 4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大于 6%退货;其余时间大于 7%退货; |
6 | 空干基灰分/Aad | ≤12.0% | 含量在 12.01%-12.5%,扣单价的 3%;超 12.5%退货 |
7 | 空干基挥发分 /Vad | ≤7.0% | 含量在 7%-8%,扣单价的 3%,大于 8%退货 |
8 | St,ad | ≤0.5% | 大于 0.5%退货 |
扣款公式:水分扣重吨数=(超出百分比*1.5)*吨位; 其余扣款金额=单价*(低于/高于点数*3%)*吨位,点数不足 1,按 1 计; |
供应商名称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属性 | □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 | |
是否在库 | □库内供应商□库外供应商 | |
评价部室(单位) | ||
考 核 分 值 ( 百 分 制) | 企业基本实力(20 分) | (含资质、业绩、人员、技术团队、财 务等) |
项目交付情况(50 分) | (含进度、质量、安全等) | |
服务质量情况(20 分) | (含技术支持、组织协调、售后服务等) | |
其他 (10 分) | ||
总得分 | (分) | |
本次考核评价 | □合格□不合格 | |
评价部门(单位)经办人:负责人: |
报告单位 | 联系人及方式 | ||
供应商名称 | 联系人及方式 | ||
项目名称 | 发现问题时间 | ||
问题描述 | (相关书面支撑文件作为附件) | ||
原因分析 | (分析应清晰,明确责任方等) | ||
严重失信行 为认定及处 理决定 | 采购人(盖章): 年 月 日: | ||
权属一级公 司意见(仅权 属公司作为采 购人时填写) | 权属一级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
申请单位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 法定代表人 姓名 | ||
经办人姓名 | 经办人身份 证号 |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申请时间 | ||
拟修复的失信行 为 | |||
整改情况 (可附页) | |||
本人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关管理制度;(二)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三)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五)若发生违法失信行为,自愿接受惩戒; (六)提交的所有信用修复材料真实。 如违反承诺,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信息记入本单位的信用档案,并依法承 担相应信用惩戒后果和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
评价内容 | 失信行为 | 备注 |
招采阶段 | 1.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 |
2.出借资质,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 名义投标 | ||
3.租借他人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 | ||
4.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 ||
5.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性质 恶劣 | ||
6.因违反法律法规被禁止投标后,在禁止期 内仍参与投标 | ||
7.恶意投诉、举报,经核实后情况不属实 | ||
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扰乱正常招 标工作,性质恶劣的 | ||
9.集团认定的其他严重不良投标行为 | ||
履约阶段 | 1.将中标合同转让 | |
2.将合同段全部工作内容支解后分别分包 | ||
3.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 位 | ||
4.存在恶意讨薪、聚众上访等行为,影响恶 劣 | ||
5.总承包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其分包 单位存在恶意讨薪、恶意上访等行为 | ||
6.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重大质量或重大及以 上安全事故 | ||
7.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工艺技术,性 |
质恶劣 | ||
8.泄露与承担项目有关商业秘密,给采购人 造成重大损失 | ||
9.无故不按合同约定进行调价,性质恶劣 | ||
10.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重大质量缺陷、农民 工上访事件造成重大影响及产生合同纠纷 | ||
11.不配合进行竣工验收工作,性质严重 | ||
12.缺陷责任期内无故不履行义务,带来严 重后果 | ||
13.提供虚假发票或拒不按要求开具发票 | ||
14.单方面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成全部合 同内容,性质恶劣 | ||
15.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供货期)延误,带来严重后果 | ||
16.集团认定的其他严重不良履约行为 | ||
其 他 | 1.被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认定有行贿行 为 | |
2.集团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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