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县委原党校内平房(5套)租赁权(二次)
网上交易公告
受委托,现公开挂牌处置宁阳县县委原党校内平房(5套)租赁权(二次),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选择承租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 |
TANYCQ2024-5 |
项目名称 |
宁阳县县委原党校内平房(5套)租赁权(二次)拍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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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建筑面积 (㎡) |
交易期:(不含限时竞价) |
年租金起始价(元/年) |
竞买保证金 (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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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YCQ2024-5-1 |
第二套平房2间租赁权 |
套 |
1 |
60 |
2024.9.24 9:00-10:00 |
1080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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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YCQ2024-5-2 |
第四套平房3间租赁权 |
套 |
1 |
90 |
2024.9.24 9:00-10:05 |
16200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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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 (15工作日) 2024.9.2-2024.9.23 |
保证金截止:(以到账为准) 2024.9.23 15:00 |
增幅:0.01万元 |
租期: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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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单位: 宁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备案编号: / |
资产编号: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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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山东信诚价格评估事务所 |
评估报告: 山信价评字(2024)第070号 |
评估价: 详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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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事项声明: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出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2、成为最终受让方后非人为不可抗因素不得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有权处置竞买保证金、追偿损失、追究法律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权属转让过程中全部费用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移交过程中,意向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
一、标的基本信息
1、委托人:宁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项目划分:本项目为2个标的,现状现况出租,用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另行收取(如有预支情况据实结算)。
3、本次标的为现状现况出租,竞买人应在报名前详细阅读公告以及公告后附网上交易须知的全部内容。
4、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止,标的所在地。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详见交易须知);
2、竞买人须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合法办公使用;竞买人获得租赁权后不能转租。
3、竞买人在参加网上交易前,应当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aggzyjy.com.cn)办理用户登录注册等相关工作;
4、竞买人应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竞买保证金以标的为单位缴纳,每笔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个标的。
三、竞买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界面登录方式:
见网站《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对于划分标的的项目,竞买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务必按交易须知的要求填报你所要报名的标的,因误报、漏报项目标的而带来的后果由各竞买人自行承担。
2、网上竞价交易须知的获取:竞买人通过本公告后附的提示下载网上竞价交易须知。
3、交纳竞买保证金: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形式:竞买人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交易中心账户时间为准。户名、开户银行、保证金缴纳账号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如划分多个标的,每个标的会产生一个账号,须按标的分别交纳)网上报名系统保证金界面登录方式:见网站《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4、竞得人在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确认书》的领取并交清拍卖服务费,并持有效手续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详见交易须知)
5、竞价结束前30秒,系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阶段。
限时竞价阶段:网上竞价系统以30秒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30秒内任一参加网上竞价的竞买人有新的报价,网上竞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30秒,所有参加网上竞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报价。在30秒倒计时期间没有竞买人进行报价,网上限时竞价结束,同时系统显示最高报价、起始价及竞价结果,报价最高且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四、联系方式:
山东财源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8-6589797 13734435566
2024年9月2日
附件: 交易须知.pdf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