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汕特别合作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应急清理服务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应急清理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及深圳市“无废城市”工作要求,本项目服务区域范围包括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主城区及各镇村,具体服务内容为临时清理生活垃圾、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及混杂有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等应急工作。本次询价需供应方反馈各类垃圾清理单价(元/吨),并注明各类垃圾清理途径。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成区及各镇村。
2.服务要求:供应方需自行配备清理人员、机器设备,能够分拣、清运、处理生活垃圾、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及混杂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至各类垃圾处理站点;清理垃圾时不会对合作区产生不良影响;能够妥善处理不同种类的积存垃圾。
3.服务成果:能够在任务发出后一周内清理合作区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及混杂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能够妥善清运、处理各类垃圾。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暂定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在工作开展前签订,能有效履行合同约定条款,保障人员设备到位。
2.付款方式:付款按照合同期限内已清理垃圾种类及垃圾量据实结算清理费用。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9月22日上午9:00至2023年9月28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办:cgzhzfj_zczy@szss.gov.cn
(5个工作日)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贞楼1栋
项目联系人:田翊成
联系人电话:0755-22101406
2. 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报价单模板.docx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及深圳市“无废城市”工作要求,本项目服务区域范围包括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主城区及各镇村,具体服务内容为临时清理生活垃圾、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及混杂有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等应急工作。本次询价需供应方反馈各类垃圾清理单价(元/吨),并注明各类垃圾清理途径。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成区及各镇村。
2.服务要求:供应方需自行配备清理人员、机器设备,能够分拣、清运、处理生活垃圾、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及混杂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至各类垃圾处理站点;清理垃圾时不会对合作区产生不良影响;能够妥善处理不同种类的积存垃圾。
3.服务成果:能够在任务发出后一周内清理合作区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及混杂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能够妥善清运、处理各类垃圾。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暂定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在工作开展前签订,能有效履行合同约定条款,保障人员设备到位。
2.付款方式:付款按照合同期限内已清理垃圾种类及垃圾量据实结算清理费用。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9月22日上午9:00至2023年9月28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办:cgzhzfj_zczy@szss.gov.cn
(5个工作日)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贞楼1栋
项目联系人:田翊成
联系人电话:0755-22101406
2. 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报价单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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