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宁市商务局关于公开遴选南宁老友粉门店出品规范等6项标准(项目)研制服务单位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完成南宁老友粉门店出品规范、南宁老友粉店建设与服务规范、南宁老友粉线上营销规范(销售服务要求与评定、电商销售服务)、南宁老友粉线上管理规范(直播带货行为、电商产品追溯技术)6项标准的研制工作,我局拟公开选聘南宁老友粉门店出品规范等6项标准(项目)研制第三方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南宁老友粉门店出品规范等6项标准(项目);
(二)项目费用:玖万陆仟元(¥96000.00)。
二、服务内容
按照《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相关规定,按要求完成南宁老友粉门店出品规范、南宁老友粉店建设与服务规范、南宁老友粉线上营销规范(销售服务要求与评定、电商销售服务)、南宁老友粉线上管理规范(直播带货行为、电商产品追溯技术)6项门店建设和线上营销管理类标准的以下事项:
(一)组织标准的立项申报;
(二)开展与标准相关的检验检测工作;
(三)组织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的编写;
(四)组织开展标准的征求意见,包括必要的研讨与咨询等,按征求意见情况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
(五)组织参加标准技术审查会,按专家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
(六)组织标准报批直到标准发布。
三、资格要求及其它材料要求
(一)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服务要求(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记录和纳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2.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其它材料要求
1.书面报名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报名单位简介及服务能力介绍等,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报价方案。
3.项目实施方案。
4.服务团队拟投入人员名单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5.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需要详细注明委托人、被委托人、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等并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近一年的相关业绩清单和证明材料。
7.以上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
四、参选文件递交时间
参选单位将参选文件装印成册(一式六份)统一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加盖参选单位公章,于2024年11月20日下午18时前送至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楼14楼11405室。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遴选不接受邮寄的参选文件。
五、遴选方式
我局根据参选文件的报价、资质、业绩、实施方案及人员配备等进行综合评定。
六、遴选结果公示
遴选结果经审定后在南宁市商务局官网上发布公告,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滕翠映,0771-5523806;黄明明,0771-5531588。
2024年11月18日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南宁老友粉门店出品规范等6项标准(项目);
(二)项目费用:玖万陆仟元(¥96000.00)。
二、服务内容
按照《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相关规定,按要求完成南宁老友粉门店出品规范、南宁老友粉店建设与服务规范、南宁老友粉线上营销规范(销售服务要求与评定、电商销售服务)、南宁老友粉线上管理规范(直播带货行为、电商产品追溯技术)6项门店建设和线上营销管理类标准的以下事项:
(一)组织标准的立项申报;
(二)开展与标准相关的检验检测工作;
(三)组织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的编写;
(四)组织开展标准的征求意见,包括必要的研讨与咨询等,按征求意见情况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
(五)组织参加标准技术审查会,按专家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
(六)组织标准报批直到标准发布。
三、资格要求及其它材料要求
(一)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服务要求(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记录和纳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2.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其它材料要求
1.书面报名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报名单位简介及服务能力介绍等,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报价方案。
3.项目实施方案。
4.服务团队拟投入人员名单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5.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需要详细注明委托人、被委托人、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等并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近一年的相关业绩清单和证明材料。
7.以上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
四、参选文件递交时间
参选单位将参选文件装印成册(一式六份)统一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加盖参选单位公章,于2024年11月20日下午18时前送至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楼14楼11405室。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遴选不接受邮寄的参选文件。
五、遴选方式
我局根据参选文件的报价、资质、业绩、实施方案及人员配备等进行综合评定。
六、遴选结果公示
遴选结果经审定后在南宁市商务局官网上发布公告,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滕翠映,0771-5523806;黄明明,0771-5531588。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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