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012023042501903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3-05-23 16:18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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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6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8,244,012.37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ZYGCZHPG[ZF]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两江分院空调工程 补遗文件(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两江分院空调工程”招标文件的补遗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1.现将招标文件P51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1款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中“1.技术部分:10分;2.商务部分:10分;3.投标总报价:80分。”修改为“1.技术部分:9分;2.商务部分:11分;3.投标总报价:80分。” 2.删除招标文件P51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1)款组合式空调机组中“组合式空调机组允许生产的最大风量达到320000m?/h,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得1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并加盖制造商单位法人章。)” 3.现将招标文件P51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1)款中“技术部分评分标准(10分)、组合式空调机组(4分)”修改为“技术部分评分标准(9分)、组合式空调机组(3分)” 4.现将招标文件P52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款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质保期(4分)本项目常规质保期为2年,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2分,满分4分。(投标人提供质保期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修改为“质保期(5分)本项目常规质保期为2年,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2.5分,满分5分。(投标人提供质保期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5.现将招标文件P52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款“商务部分评分标准(10分)”修改为“商务部分评分标准(11分)” 6.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2023年6月7日09时30分。
招标人: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3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