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赵县汪洋沟流域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湿地净化提标及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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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0159001B01 | ||||||||||||||||||||||||||||||||||||||||
招标内容: | |||||||||||||||||||||||||||||||||||||||||
【赵县汪洋沟流域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湿地净化提标及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赵县汪洋沟流域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湿地净化提标及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监理已由 赵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石家庄市安生态环境局赵县分局赵县汪洋沟流域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湿地净化提标及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及赵行审投资审〔2023〕1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赵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赵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赵县汪洋沟孝友村北桥至高庄村高庄村桥断面7.4km河道内。
(2)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主要建设碳源投加、新型潜流湿地、缓冲带植被修复、表流人工湿地处理修复工程。设计处理汪洋沟废水规模为4万吨/天,同时该湿地工程出水向赵县经济开发区东区提供0.5万吨/天再生水循环利用。
(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26 08:30至2024-02-02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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