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分公司110联网报警维保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抚顺市分公司110联网报警维保服务项目”(采购编号:ZHZBGS2023-01007)项下的货物和服务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采购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抚顺市分公司110联网报警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ZHZBGS2023-01007
采购内容:根据综合办公室(安保)提交的110联网报警维保服务项目申请书及技术(服务)规范书,拟对本项目进行采购,采购内容为市公司监控中心、机要分局、业务库、金融护卫枪库、地区各网点及自助设备110联网报警服务。项目预算31.752万元,服务期2年。
包号 |
包组名称 |
拦标价 (元/台/年) |
预算(万元) |
1 |
抚顺市公司110报警联网服务费 |
1080 |
26.784 |
2 |
清原县110报警联网服务费 |
1080 |
4.968 |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2)本次采购公告包含2个包,兼投不兼中。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三)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四)近三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六)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七)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八)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供应商应具备安防相关资质、具有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定可提供联网报警资质。可以接入抚顺市公安局110报警联网平台。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包:抚顺市顺盛通讯器材公司;2包:抚顺天网安防工程有限公司,请于2023年02月14日起至2023年02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十五方块19号楼4-2号门市(抚顺市顺城区玉成中学西侧))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2月24日10: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4日10:3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十五方块19号楼4-2号门市(抚顺市顺城区玉成中学西侧)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1号
项目联系人: 嵇钰
电 话:024-5761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