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无人机采购(第二次)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t-23-1101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招标联系人史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欢021-5286825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5
公告正文
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无人机采购(第二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无人机采购(第二次)
项目编号:MT-23-110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欢、朱亮
项目联系电话:021-5286825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三江路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史老师 021-240119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欢、朱亮 021-52868253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无人机采购(第二次)2、项目编号:MT-23-110163、项目概述:采购无人机1台,机系统应可搭载可见光云台及苏玛罐单罐采样器、大气七参移动监测设备,实现高空采样或通过自动识别并记录气体的量程、名称、经纬度及时间高度等信息,实时反馈气体浓度值并通过数传反馈给地面站。成交方应向采购方提供数据传输平台软件安装和相关人员培训服务,并共享平台监测数据。(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4、预算金额:60000元(人民币)5、最高限价:60000元(人民币)6、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交付时间:2023年11月30日前到货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至合同期结束
二、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5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至响应截止时间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8、本项目报价产品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全新产品;
9、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除外);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合同转让与分包。
(二)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方式、地点及比选文件售价
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3年11月08日至2023年11月1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30-11:00,下午13:3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比选文件方式:代理公司现场或线上报名
(注:请发送邮件至mtzb01@mingtaizx.com.cn,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获取链接完成供应商注册及报名材料上传。)
3、获取比选文件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4、比选文件售价:300元(现场现金支付/公对公银行转账支付,转账需注明“MT-23-11016 标书费”,售后不退。)
(三)获取比选文件所需递交的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需提供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报名截止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证明(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时间)。
注:现场报名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看后退回,复印件留存;线上报名须提供清晰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报名项目名称、编号,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比选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15日10:00,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15日10:00,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六)开标需携带的材料
1、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U盘,应包括响应文件 Word 版及含签字盖章的 PDF 版,并保证正常读取。响应文件电子档不作为评审依据,以纸质版正本为准)并密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除响应文件内装订的,须另外单独打印携带一份)。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无人机采购(第二次)
项目编号:MT-23-110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欢、朱亮
项目联系电话:021-5286825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三江路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史老师 021-240119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欢、朱亮 021-52868253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无人机采购(第二次)2、项目编号:MT-23-110163、项目概述:采购无人机1台,机系统应可搭载可见光云台及苏玛罐单罐采样器、大气七参移动监测设备,实现高空采样或通过自动识别并记录气体的量程、名称、经纬度及时间高度等信息,实时反馈气体浓度值并通过数传反馈给地面站。成交方应向采购方提供数据传输平台软件安装和相关人员培训服务,并共享平台监测数据。(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4、预算金额:60000元(人民币)5、最高限价:60000元(人民币)6、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交付时间:2023年11月30日前到货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至合同期结束
二、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5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至响应截止时间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8、本项目报价产品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全新产品;
9、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除外);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合同转让与分包。
(二)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方式、地点及比选文件售价
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3年11月08日至2023年11月1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30-11:00,下午13:3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比选文件方式:代理公司现场或线上报名
(注:请发送邮件至mtzb01@mingtaizx.com.cn,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获取链接完成供应商注册及报名材料上传。)
3、获取比选文件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4、比选文件售价:300元(现场现金支付/公对公银行转账支付,转账需注明“MT-23-11016 标书费”,售后不退。)
(三)获取比选文件所需递交的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需提供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报名截止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证明(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时间)。
注:现场报名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看后退回,复印件留存;线上报名须提供清晰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报名项目名称、编号,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比选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15日10:00,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15日10:00,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701号新鑫大厦8楼
(六)开标需携带的材料
1、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U盘,应包括响应文件 Word 版及含签字盖章的 PDF 版,并保证正常读取。响应文件电子档不作为评审依据,以纸质版正本为准)并密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除响应文件内装订的,须另外单独打印携带一份)。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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