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监理 |
安义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义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安府办发【2018】10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义县龙安农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义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6200亩,其中:龙津镇500亩,鼎湖镇6573亩,万埠镇8130亩,石鼻镇7222亩,东阳镇8470亩,长埠镇5500亩,黄洲镇1150亩,乔乐乡2385亩,新民乡2500亩,长均乡3740亩;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安义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全部内容 2.4招标金额: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3860万元,监理费207.9万元 2.5计划工期:2018年10月21日开工,2019年3月31日竣工 2.6质量要求: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下同); (5)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 (6)拟投入的现场监理人员的总人数不少于7名(其中总监1名,现场监理工程师2名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4名)及专业配备必须符合本项目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安排相关人员,以上人员须提供开标当月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 (7)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 (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9)其他要求:(注:(1)至(6)条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 3.3本次监理招标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不进入 B 值计算,具体详见监理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18年 8 月 30 日至2018年 9 月 20 日止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电子版资格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年 9 月 21 日 9 时 30 分,地点:安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因施工监理采用电子招投标,为确保招投标顺利进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一套纸质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如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开启,将开启纸质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监理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监理标的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本人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法人证或其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安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10年(指2008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土石坝或堤防或灌渠工程。 7.3 在本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监理工程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参与了在建工程的。 7.4本次施工监理招标拟投入的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5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根据《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重新进行招标,将不再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6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安义县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招标办公室进行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安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新法制报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义县龙安农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熊文宗 联系电话: 15270555357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 15979010197 监督部门:安义县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招标办公室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安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义县支行 2、户名:安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义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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