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877.21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0595-290162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4
公告正文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鲤城江南水质净化中心及配套管网工程—鲤城江南水质净化中心已由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鲤城江南水质净化中心及配套管网工程—鲤城江南水质净化中心的批复(泉鲤发改审[2023]4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鲤城区江滨南路南侧,金浦水闸东侧,黄石社区西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江南水质净化中心一期工程,工程规模为7.0万m3/d,出水水质达到地表类Ⅳ类排放标准,新建DN1600尾水排放管约1.9km;附属配套建筑面积5342.72㎡,建筑高度约23.7m,单跨跨度7.1m。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江南水质净化中心一期工程,工程规模为7.0万m3/d,出水水质达到地表类Ⅳ类排放标准;附属配套建筑面积约5342.72㎡,建筑高度约23.7m,单跨跨度7.1m。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新建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A20生化池、二沉池、污泥泵房、中间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车间、次酸钠加药间、碳源加药间、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等 ;②综合楼、顶楼绿化公园等;③厂区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污水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工程;④新建DN1600尾水排放管约1.9km,管道沿江滨南路铺设至繁荣渠作为河道生态补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28396.9188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建筑面积5342.72㎡,建筑高度约23.7m,单跨跨度7.1m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一期工程规模为7.0万m3/d;新建DN1600尾水排放管约1.9km;建筑面积5342.72㎡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一期工程规模为7.0万m3/d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9877215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须配合与设备部分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同步竣工验收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4.5万吨/日以上污水处理厂施工业绩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详见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2日08时00分2024年05月27日18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06月13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8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采用现金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2)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可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通知》(泉建筑〔2021〕48号)规定执行),但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30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须按闽建筑〔2020〕8号、泉发改规〔2022〕3号、泉建筑〔2020〕68号、以及泉建筑〔2022〕24号以及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帐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或(4)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6月1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城华南路26号防汛抗旱抢险大楼13层,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qzszps@163.com
电话:13599726728,传真:/
联 系 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丰泽街726号路桥大厦6-7楼,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qzzxzx@163.com
电话:0595-29016288、15805975918,传真:/
联 系 人:陈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政府大院4号楼
联系电话:0595-221388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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