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10120240001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13 10:00:00,更正为:2024-09-14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13 10:00:00,更正为:2024-09-14 10:00:00。
更 正内容 1:增加具体评审标准: 第二包夹江县综合评分明细表 “便携式激光氨气分析仪参数●4评审标准:1、如采用多台仪器或组件辅助方式认定非为一体化设计,演示不得分。2、演示操作通过主机触摸屏逐项展示采样、气体分析、含氧量测量的功能,通过主机结构展示颗粒物过滤、冷凝除水功能,如五项内容无法按照要求全面演示不得分。
便携式激光氨气分析仪参数 ●18评审标准:1、演示操作通过主机触摸屏逐项展示具有实时监测yan温、流速、含湿量的功能,并能够自动计算排量,如无法完整演示全部功能,演示不得分。2、演示操作展示主机具有动压、静压、yan温的硬件检测接口,如主机不具备完整的硬件配置,需通过多台仪器或组件辅助的方式,演示不得分。”
更 正内容 2: 增加具体评审标准: 第三包沐川县综合评分明细表 “全自动BOD智能分析仪参数●7评审标准:1、如采用外接PH传感器、电导率传感器或其他辅助方式连接认定为非一体化设计,演示不得分。2、逐一演示自动检测、添加等功能,无法演示或演示不全不得分。
全自动 BOD智能分析仪参数●8评审标准:1、设备未配备磁力搅拌系统或无法实现水样稀释测量前搅拌混匀功能,视为演示不得分。
全自动 BOD智能分析仪参数●12评审标准:1、如非自带或采用外接COD传感器或其他辅助方式连接认定为非一体化设计,演示不得分。2、演示全自动检测功能,无法演示或检测功能非全自动不得分。
全自动 BOD智能分析仪参数●16评审标准:1、设备不具备双腔体双风道双循环设计,演示不得分。2、设备不具备自动恒温,制冷、加热功能,演示不得分。
全自动 BOD智能分析仪参数●17评审标准:1、单次样品分析数量小于60个,演示不得分。
全自动 BOD智能分析仪参数●18评审标准:1、设备不具备自动瓶盖开关功能,演示不得分。2、设备不具备自动加水密封功能,演示不得分。3、开启瓶盖测量溶解氧时瓶口水会流入培养瓶内,设备不得分。 ”
更 正内容 3: 招标文件第三章 “十三、3C及其他国家强制要求承诺函”修改为实质性要求(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原开标时间为: 2024年9月13日10:00
更正为: 2024年9月14日1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年08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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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联系方式: 0833-2131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乐山大成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西路889号西城国际写字楼9楼
联系方式: 0833-2557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魏女士
电话: 0833-2557777
乐山大成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