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路基沉降与稳定观测项目、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淮安段路基沉降与稳定观测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蕾025-8330082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路基沉降与稳定观测项目、
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淮安段路基沉降与稳定观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722号文、苏发改基础发〔2020〕10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出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路基沉降与稳定观测项目NY-CJ-1、NY-CJ-2标段、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淮安段路基沉降与稳定观测项目LHK-CJ-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
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为《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 年)》的“射三”,是“六纵十横十五射”的重要段落,对完善高速公路网络,改善沿海经济带与长江经济带城市之间交通条件,促进沿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南京首位度,加速推动宁镇扬同城化进程等具有重要意义。
路线起自南京市六合区新篁镇北,接已建的南京绕越高速公路,向东经扬州市仪征市陈集、大仪,高邮市送桥、车逻、三垛,继续向东在泰州市兴化市城区南侧通过,止于兴化市蒂垛,接拟扩建的盐靖高速公路和拟建的东台至兴化高速公路。路线全长126.589km,其中南京段12.157公里,扬州段长89.524公里,泰州段24.908公里。全线共设置145座桥梁,16处互通式立交,3处服务区(含加油站),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11处,养护工区3处。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本项目采用设计速度 120km/h,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 34.5 米。
(2)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
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中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G25)的组成部分,也是江苏省“十五射六纵十横”高速公路网中南京至连云港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路段。拟扩建工程起自连云港(宁海枢纽),顺接长深高速鲁苏界至连云港段,止于淮安(王兴枢纽),顺接长深高速淮安至南京段和京沪高速公路,并便捷连接连云港新机场和淮安涟水机场以及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出海港口连云港港,同时通过长深高速淮安至南京段,构成南京至淮安、连云港等苏北城市的最便捷运输通道,在国家和区域路网中居重要地位。
现有长深高速连云港(宁海枢纽)至淮安(王兴枢纽)段全长约99公里,2000 年年底由原宁连一级路改建而成,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 米。扩建工程拟沿旧路扩建,起自连云港市海州区宁海枢纽北,接已建的长深高速连云港过境段和连霍高速连云港过境段,经灌云、灌南、涟水,止于淮安市淮阴区王兴枢纽北,接正在扩建的京沪高速淮安至江都段和拟改扩建的长深高速王兴至淮安西枢纽段,全长约99公里。原位改扩建现有宁海(枢纽)、灌云北(枢纽)、灌云南、灌南、灌南南、高沟、涟水、淮安机场8 处互通式立交,移位重建连云港南(原宁海)、伊山(原灌云西)2 处互通式立交,新增涟水北互通1 处。同步完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全线设计速度采用120 公里/小时,除宁海枢纽互通区主线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扩建、路基拓宽至34.5 米外,其余路段扩建至八车道,一般路段路基拓宽至42 米,局部压缩硬路肩。新沂河特大桥段约3.2 公里新建的分离式路基和桥梁宽度采用2×13.25米,现有路基和桥梁维持原宽24.5 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直接利用的桥涵维持原设计汽车荷载等级(汽车-超20 级、挂车-120),拼宽利用的桥涵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满足公路-I 级,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满足原设计汽车荷载等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3个标段,即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路基沉降与稳定观测项目NY-CJ-1、NY-CJ-2标段、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淮安段路基沉降与稳定观测项目LHK-CJ-2标段。
各标段对应的桩号范围为:
NY-CJ-1标段:K0+847.785~K13+022,K99+600.000~K124+517.141;
NY-CJ-2标段:K13+022~K68+246.974;K65+318.282~K99+600.000;
LHK-CJ-2标段:K57+288.892~K96+884.464。
招标内容为对应桩号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沉降观测、水平侧向位移观测(测斜)以及桥梁的沉降观测。
沉降板、道钉、反光标的制作、埋设、维护等工作以及侧向位移观测所需的测斜管、位移边(基)桩的维护工作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3、计划服务期
NY-CJ-1标段:2023年5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含两年缺陷责任期);
NY-CJ-2标段:2023年6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含两年缺陷责任期);
LHK-CJ-2标段:2023年4月30日至2028年12月31日(含两年缺陷责任期)。
具体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或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须含工程测量专业)。
(2)业绩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应完成过土木工程测量项目或者公路、市政道路路基沉降与稳定观测项目。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履约考核为准)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三年及以上的公路、市政道路路基沉降与稳定观测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路基沉降与稳定观测项目的一任项目负责人或两任外业负责人。
3.3、其他要求:
(1)拟投入的外业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如同时投标,则有关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
(3)与对应施工标段承包人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南京市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1室
电话:025-83300827
联系人:徐蕾、孙宁
工作QQ:2048475103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为“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2本次同批次招标的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路基沉降与稳定观测项目(NY-CJ-1、NY-CJ-2标段)、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淮安段路基沉降与稳定观测项目(LHK-CJ-2标段)共计3个标段中,一家单位最多可中1个标。
8.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7日22:00至2023年3月24日18: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
8.4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048475103。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6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7招标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7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7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3)因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标系统近期进行了优化,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投标人仍按原有方式采用CA锁配合解密。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结束,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无需投标人再采用CA锁配合解密。随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部分进行唱标。
8.9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15 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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