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石油分公司武深高速嘉通服务区加油(气)站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湖北咸宁石油分公司武深高速嘉通服务区加油(气)站已由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以《关于湖北石油分公司收购武深高速嘉通段2对服务区2对停车区经营权的批复》石化股份销发[2016]2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咸宁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湖北咸宁石油分公司武深高速嘉通服务区加油(气)站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申请人(或潜在投标人)报名申请资格预审(或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湖北咸宁石油分公司武深高速嘉通服务区加油(气)站。
2.2建设地点:湖北省咸宁市。
2.3建设规模:4对8座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气)站建筑、装饰工程,其中6座加油站,2座加油加气站
2.4建设投资:总投资4600万元。
2.5计划工期:120天(自工程开工日期始至交工验收止)。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4对8座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气)站建筑、装饰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内容:
1.站房基础、框架、中石化形象装修;
2.罩棚立柱及形象装修;
3.油罐基础、LNG设备基础、品牌柱基础施工;
4.站内给水、排水系统施工;
4.防雷接地、地坪施工;
5.强弱电系统安装;
6.具体以施工图及相关技术说明为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5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且2015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加油或加气站(不含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单站合同金额不低于22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资格预审(或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或投标)。
3.3本次资格预审(或招标)要求申请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申请人单位),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2015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加油或加气站(不含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单站合同金额不低于220万元。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高级技术职称,2015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加油或加气站(不含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5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加油或加气站(不含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申请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若下载了资格预审文件后决定不参与资格预审,请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4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 资格审查方式4.1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在5家以上,按照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2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在5家以下,按照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届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书面通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退还资格预审文件并领取招标文件。
4.3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5家。
5 .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资格预审文件获取5.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资格预审工作。
5.2申请人须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8年6月13日8时30分至2018年6月19日16时30分。
5.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6月19日16时30分。
6 .投标保证金6.1招标人要求申请人在投标阶段提交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及递交7.1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7.2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7.3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25日16时00分。
7.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申请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8.招标人名称: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咸宁石油分公司;
地址:咸宁市长安大道159号;
邮编:437000;
联系人:姜鹤群;
电话:0715-8272379;
电子邮箱:283371132@qq.com。
9.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沿河路109号4楼;
邮编:210048;
联系人:刘琰;
电话:13952044668;
电子邮箱:lyan@sinopec.com。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1.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