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六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2024年10月10日桂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县储优质稻购销双向竞价交易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8416501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受桂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的委托,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承办本次县级储备粮购销双向竞价交易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规则说明

本次购销双向竞价交易类型为以购竞销(包干轮换)。委托方与竞价中标方通过一次交易实现同等数量粮食采购和销售同步完成的交易模式。竞价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整数递增竞价,一旦销售标的应价成交,则相对应的采购标的同时成交。采购价格以交易清单约定的价格为准,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中标方应在竞价交易结束后与委托方同时签订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制定的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

二、交易时间和地点

1.交易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上午11:00

2.交易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北路1119号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

3.交易方式:本次交易采用现场和网上电子竞价交易方式。请交易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www.grainmarket.com.cn)登录 “交易→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2024年10月10日桂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稻谷购销双向交易专场”参加交易。

三、交易标的

1.采购轮入2024年收获的优质中晚籼稻3796.243吨,具体品种信息以交易清单公示为准。产地:桂阳县(竞价人需提供到乡镇村组详细粮食产地信息)。质量要求:镉<0.2mg/kg(≥0.2mg/kg拒收),出糙率≥75%(不达标拒收),整精米≥44%(不达标拒收),脂肪酸20mg/100g以下,杂质≤1%(两清两筛,采用清杂退回方式),水分≤13.5%(每高0.5%扣量0.65%,水分超14.5%拒收),黄粒米≤1%,谷外糙米≤2%,互混≤5%,黄曲霉毒素b1≤10ug/kg,色泽、气味正常;无虫粮;无掺杂使假、以陈顶新。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超国家标准的拒收,卫生指标按gb2715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铅、镉、汞、砷和黄曲霉毒素b1)

2.2025年销售出库2024年收获的优质中晚籼稻3796.243吨。具体品种信息以交易清单公示为准。

四、交易方式、价格

1.优质中晚籼稻采购价格2800元/吨(固定价)。采购采取先交货后付款的方式,此价格为竞价人以散粮方式送货至委托方指定的承储库点仓口车板价(清杂后)。

2.优质中晚籼稻销售价格2770元/吨为竞价底价,交易客户按5元/吨的整数递增报价。中标方按照“先轮入后轮出”的方式,对轮入和轮出的数量包干,出库不执行水分、杂质增扣量,出库数量盈亏都由中标方承担。委托方凭中标方提交的《出库通知单》仓口车板散装交货,出库费委托方承担。

五、交易期限

本次竞价交易标的入库期限为2024年11月30日前,出库按照桂阳县级储备粮2025年轮换文件执行,入库完成后至少6个月后开始出库,于2025年6月后才能出库,出库时间不超过2025年9月30日。

六、结算方式

1.入库结算:货款实行线下结算,每天入库稻谷货款由委托方于2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通过网银转到中标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2.出库结算:中标方按销售合同价格向湖南市场支付货款,由湖南市场开具出库单,委托方根据湖南市场开具的出库单数量出库。交易双方对已出库粮食验收无误的,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交易平台一次或分批次提交《验收确认单》并盖章确认。湖南市场在完成《验收确认单》审核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已验收粮食的货款全部划入委托方在农发行的账户,委托方严格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及时向中标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七、资格条件

1.凡具有粮食经营、加工、贸易及用粮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已是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不需重新报名。

2.非会员企业报名携带以下资料:⑴企业公章;⑵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⑶银行开户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⑷法人和交易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企业属地市场报名发放密钥。

3.交易双方缴纳双向交易保证金220元/吨(含销售和采购各110元/吨,其中: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注:保证金不可冲抵货款,采购和销售履约完毕后分别退回剩余保证金),竞价交易会前一个工作日必须到达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指定账户。就本次交易,委托方没有向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预交履约保证金的,若由于委托方存在违约行为造成中标方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的约定向委托方追索违约金及其他损失,违约金按中标方预交的保证金同等金额及比例计算,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不负责、不参与违约金扣划、支付有关的任何事宜。

4.交易双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保经营行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后果由买方承担。

5.承储库点不得直接或间接购买本库储存的粮食。

八、补充约定

在本公告中及交易细则中未约定的事项,由中标方和委托方签订补充协议,其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沙市开福区支行

账号:20343010200100000033161

十、联系方式

电话:84165013、89839116、89839216(交易)、84498387、84498383(财务)

网址:潇湘粮网www.hunangrain.com.cn





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

2024年10月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