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办节约〔2021〕119号)和福建省水利厅发布了《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水办[2021]4号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进一步深化水利行业节水工作,全面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为此,我处组织技术力量开展此次福建省节水机关示范单位建设项目,现邀请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杭州文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三家公司对本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竞价。
一、项目名称: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节水型机关创建项目。
二、竞价内容及要求:
1、竞价内容:建设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节水型机关单位。
2、项目概况: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坐落于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木兰黄头村210号,大楼共4层。主要用水点为各层的男、女卫生间、卫生清洁用水、洗手台及院内绿化养护等。
3、交付地点: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4、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节水型机关建设项目;
5、交付条件:符合节水机关建设工作技术要求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6、支付方式:待合同签订生效后,试运行三个月并通过上级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90%,待一年维护服务期满后,无其他质量问题,支付剩余的10%。。
7、维护服务期限: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年。
三、竞价人资格
1、竞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竞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实施过类似项目的经验,并提供类似项目的合同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6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木兰黄头村210号二层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0000元,竞价人须根据自身的实力进行综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六、竞价时间和地点
竞价时间:2022年1月6日9时30分;
竞价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木兰黄头村210号二层会议室。
七、竞价文件的获取方式
我处将在莆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utian.gov.cn/)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八、确定竞价人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形式,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竞价人。
采购人: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木兰黄头村210号
联 系 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4-2590928
电子邮箱:ptml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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