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方总部B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代理律师服务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wfa0000002017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谢凤林1367768263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FWFA00000020178本项目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装修装饰合同纠纷案件外聘法律服务机构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代理服务的顺利实施,采购人现邀请贵单位参与, 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项目概况:2020年11月29日,四航局与深圳宝鹰签订《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B区西塔公区(22F-39F)及东塔大堂精装修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合同额19856250.18元。2021年8月31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1,合同金额增加为21855168.86元。2022年1月19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2,合同金额增加为24078067.70元。经我公司项目部初审结算金额为21561640.45元(结算审批流程暂停中),截至目前已支付深圳宝鹰工程款17404471.59元。2022年1月30日,案涉工程进入2年缺陷责任期。2023年6月17日, B区东塔楼首层大堂墙面发生石材板块掉落事件。为排除质量安全隐患,及早确定质量维修方案,我公司委托“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对东塔大堂首层石材墙面的施工质量进行了抽样检测,检测费用为119991.52元(未付)。后因双方对质量维修方案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深圳宝鹰拖延进场维修,为不影响B区招商,我公司另行聘请了“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进场维修,2023年10月23日完成全部维修工作,经我公司项目部审核,共发生维修费用2949994.37元(未付)。深圳宝鹰因对质量维修费用不认可,双方对剩余应付工程款无法达成一致,故而起诉要求四航局按初审结算金额21561640.45元为依据,支付剩余工程款及欠付利息共计4573622.38元。本案将于2024年11月13日开庭。
2.采购范围:就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装修装饰合同纠纷案,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服务、案件分析、诉讼策略制定、答辩状撰写、证据整理、出庭代理、提起反诉、调解谈判、判决执行等。
2.1代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诉讼一审、二审、再审裁判文书送达甲方,且执行标的支付完毕为止。
3.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
4.计划完成时间:2024年11月9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2服务能力要求:近三年内具有同类建设项目法律咨询服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服务合同复印件等)。
2.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2.4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服务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被否决。
2.7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三、发出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在“交建云商新采购子平台”(网址:新采购子平台 (iccec.cn) )上发出。
四、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函后,请于2024年11月9日12时00分前,在“交建云商新采购子平台”确认是否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在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单一来源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本包件单一来源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注册:分包商应先在“交建云商新采购子平台”进行注册登记。
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年  11 月7  日至 2024  年 11 月  9  日 12: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交建云商新采购子平台”,在所参加包件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的,视为放弃参与本包件单一来源采购活动。
六、协商
1. 时间:2024年 11月9 日 13  时
2. 协商方式:通过“交建云商新采购子平台”线上协商
3. 采购人协商小组:3人
4. 其他: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代表最终签约合同价,协商小组可就价格、商务条件、技术方案、合同条款等与潜在分包商进行协商,确定最终签约合同价。
七、合同签订
采购人与分包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前完成合同签订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谢凤林   
电邮:xiefenglin@ccccltd.cn
电话: 13677682638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1
法律服务
1

2
法律服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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