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大楼及莲花坡办公楼七氟丙烷自动灭火设备更换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大楼及莲花坡办公楼七氟丙烷自动灭火设备更换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情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大楼及莲花坡办公楼七氟丙烷自动灭火设备更换项目
2.2 项目基本情况:当前,省分行大楼所安装的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设备于2009年7月生产;莲花坡办公楼所安装的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设备于2004年6月生产。虽在2017年6月对以上两处办公楼安装的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设备的灭火剂进行过一次灭火剂充装和设备整体维护,但由于设备使用年限分别达到13年和18年,部分自动灭火设备的密封接口已不能有效密封,导致七氟丙烷灭火剂装载钢瓶内气压严重不足(气压指针已在红色区域),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鉴于当前省分行大楼和莲花坡办公大楼安装的七氟丙烷自动灭火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现对以上七氟丙烷自动灭火设备进行整体更换。
2.3 项目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4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6 招标范围:完成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大楼及莲花坡办公楼七氟丙烷自动灭火设备更换的全部工作,包括:①完成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大楼柜体式七氟丙烷灭火器控制装置(不包含驱动装置)和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灭火剂瓶组的拆除、更换、安装、调试及相关售后服务工作;②完成莲花坡办公楼管道式七氟丙烷灭火器控制装置及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灭火剂瓶组(含七氟丙烷N2氮气驱动气体瓶组)的拆除、更换、安装、调试及相关售后服务工作(详见 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2.7 采购预算:约58.5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至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投标人所提供的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提供承诺书原件。
3.4 投标人所提供的消防产品(气体灭火系统瓶、气体灭火剂)须具备合法来源的原厂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及3C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 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厂商或授权经销商(或授权代理商),投标单位是授权经销商(或授权代理商)的须具备投标产品制造商产品授权书或经制造商授权合法代理商的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2021年度未审的提供2020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供货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
3.8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
3.9 本项目不接受的投标人:
(1)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08月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合作项目中,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管理办法》禁入名单的(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前一天任意时间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前一天任意时间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http://wenshu.court.gov.cn/)中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前一天任意时间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下午17:00时,在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CBD中央商务大厦B1座18层)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分为线下或线上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选择。
(1)线下获取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①将上述线下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610474002@qq.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对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料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填写文件获取登记表并进行缴费;
②缴费:招标文件费请转至以下账户并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
开户名称: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240 200 630 902 250 456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贵阳市东山支行
③费用缴纳完成后,将缴费回执单或截图以及文件获取登记表发送至邮箱610474002@qq.com。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各投标人。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09日上午10:00时,地点: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8楼会议室(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CBD中央商务大厦B1座18层)。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00号
项目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0851-8862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CBD中央商务大厦B1座17-18层
项目联系人:何敏、刘翔
联系电话:0851-85530222、18685177393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