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GZ445、GZ45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景观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扬州GZ445、GZ45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扬州泓昌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GZ445、GZ45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景观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至安林路,南至银焰路,西至京杭南路,北至名城路
2.1.2建设规模:景观面积约52750㎡
2.1.3设计费合同估算价:120万元
2.1.4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扬州GZ445、GZ45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景观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资格,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其它要求:
3.3.1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07月至2024年09月内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
①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②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是指: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泓昌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创业路20号 |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5楼 |
邮编:225000 | 邮编:225000 |
联系人:丁玎 | 联系人:王淦 |
电话:0514-80786393 | 电话:0514-82898976,17306265658 |
传真:/ | 传真:0514-82898976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805583614@qq.com |
10.备注
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