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宜宾)有限公司宜宾高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项目光伏工程物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金额
2540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400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9
公告正文

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宜宾)有限公司宜宾高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项目

光伏工程物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宜宾高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招标人为  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宜宾)有限公司宜宾高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光伏工程物资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宜宾高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宾市高新区,共包括9个子项目,装机总容量约55.5Mwp,建筑物和构筑物可利用总面积约43万平方米,光伏板可敷设总面积约26万平方米,总投资合计约2.54亿元。项目计划工期300日历天,项目采用EPC+F模式建设,即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期融资。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为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投标人须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网址https://sp.iccec.cn/) 推荐单位请选择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子公司-产城融合项目;如已注册且推荐单位为其他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单位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子公司-产城融合项目,并获批准取得合格供方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  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具有生产商出具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设备清单(含照片)、近两年业绩(至少1份与本次投标清单类似物资的生产商供应合同业绩),且生产商不可以与其所授权的贸易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4 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一般纳税人应附近两年的财务报表(2022年或2023年),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1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1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8 投标人在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信息平台评价为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黑名单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3.9  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919:55时至2024112419:55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p.iccec.cn/) 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售标结束前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汇款时必须在摘要或者转账汇款的描述中注明为202410-YB-GFXM-GF-005+光伏发电工程材料+标书款,并将银行回执单扫描件发送至 2213914658@qq.com 邮箱,投标人须在网上点击参与,然后联系招标组织机构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费收款信息:

单位名称: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宜宾)有限公司宜宾市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账    号:01-10-005213-0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月 9日 19:55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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