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瓦埠湖蓄洪区(长丰县)项目
施工1标澄清修改通知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安徽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瓦埠湖蓄洪区(长丰县)项目施工1标招标文件》(标段编号2023IFAGZ02687-1)作如下澄清及修改:
一、 对投标人澄清申请的答复:
1、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第8条中所有设备的购置指什么?
答: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第8条中所有设备的购置是指:工程量清单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和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未标明“/”部分的货物。其中未标明“/”部分的清单,投标单位需报设备费和安装费。标明“/”部分的清单,投标单位仅需报安装费。
2、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大标题修改为:清单编制说明。
3、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和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最后一行:“/”为业主供货或已包含在设备(安装)费中,投标单位不需填写,其中已包含在设备(安装)费中,如何理解?
答:参照第一条,为避免有歧义,修改为:表中“/”为业主供货,投标单位不需填写。
4、 后缀名ahslzb格式的软件版工程量清单: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和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是否无法显示“/”?
答:后缀名ahslzb格式的软件版工程量清单无法显示“/”。各潜在投标人认真核对ahslzb格式的软件版工程量清单和Excel格式的工程量清单,以安徽省淮河流域一般行蓄洪区建设工程—瓦埠湖蓄洪区(长丰县)项目施工1标澄清修改通知01号发布的Excel格式工程量清单为准。
5、 为避免电子清标出现问题,现重新发布后缀名ahslzb格式的软件版工程量清单,具体详见附件。本项目Excel格式工程量清单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招标人:长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3年12月7日
联系电话:0551-64498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