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青岛上合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胶州市弱电线路入地改造及5G基站设施建设(二期)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zzfcg20230164
预算金额96.7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日月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杜静静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胶州市弱电线路入地改造及5G基站设施建设(二期)项目监理 2023-04-07
 

青岛上合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胶州市弱电线路入地改造及5G基站设施建设(二期)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胶州市弱电线路入地改造及5G基站设施建设(二期)项目监理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4-2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JZZFCG20230164

采购项目名称:胶州市弱电线路入地改造及5G基站设施建设(二期)项目监理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967689.27 元,其中:第 一 包 967689.27 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967689.27 元,其中:第 一 包 967689.27 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项目总监具有通信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04-21 09:30

开标地点: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西楼附楼二楼)

五、公告期限:

公告发出之日起3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zggzy.jiaozhou.gov.cn/webstation)上发布。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响应文件。

3. 支持网上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青岛上合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扬州支路308号澄韵大厦

联系方式:0532-58573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代理机构):日月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北京东路118号三里河创业孵化基地9层

联系方式:0532-872260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杜静静

联系方式:0532-87226056

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发 布 人:日月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4-07 16:21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胶州市弱电线路入地改造及5G基站设施建设(二期)项目监理.pdf

中标公告

  • 胶州市弱电线路入地改造及5G基站设施建设(二期)项目监理
投标人质疑  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提起投诉。 
投标人质疑  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提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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