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招标公告
金额
12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3-3187
预算金额1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洪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工020-8351722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3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G2023-3187)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3600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
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招标人下达的市政公共绿地及闲置地块复绿、增设体育设施、景观节点打造、
绿化更新改造、绿化景观设施维修及上级交办的绿化景观整治提升等工作和具体要求实施。
工程任务在中标后由招标人具体指定,并以下达的书面任务单为准,合同签订后满2年
(即730囗历天)或区财局或第三方(如有)审定的项目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金额1200
万元,即为服务期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标段一); (002)2023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
程(一)(标段二);
(003)2023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标段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标段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文
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
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
职称。
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
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8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
注:(1)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
(2)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
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跨度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
资料。
(3)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
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按分包合同金额为准,需提供经业主和
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5)属于联合体业绩的,按照中标通知书总金额乘以联合体各方盖章确认的协议书确定的
相应承包比例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按照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中
明确注明的相关投标人承包的工程金额为准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中没有明确注明的,
按照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总金额乘以联合体各方盖章确认的协议书确定的相应承包比
例为准。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
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
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
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
6.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信用情况: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一一国家下发”为准),或未因失信
行为被本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决定。
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
评审)。
10.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
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l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
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无需提供资料,以评标当天网上公布名单为准)。
注1.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
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
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投标人资格条件2-5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城市园林绿
化企业工程业绩库登记的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
库中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
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
绩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城市园林绿
化企业工程业绩库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0022023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标段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文
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
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
职称。
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
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8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
注:(1)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
(2)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
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跨度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
资料。
(3)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
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按分包合同金额为准,需提供经业主和
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5)属于联合体业绩的,按照中标通知书总金额乘以联合体各方盖章确认的协议书确定的
相应承包比例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按照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中
明确注明的相关投标人承包的工程金额为准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中没有明确注明的,
按照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总金额乘以联合体各方盖章确认的协议书确定的相应承包比
例为准。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
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
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
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
6.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信用情况: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一一国家下发”为准),或未因失信
行为被本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决定。
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
评审)。
10.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
标,不良记录具休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l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
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无需提供资料,以评标当天网上公布名单为准)。
注1.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
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
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投标人资格条件2-5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城市园林绿
化企业工程业绩库登记的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
库中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
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
绩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城市园林绿
化企业工程业绩库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0032023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标段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文
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
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
职称。
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
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8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
注:(1)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
(2)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
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跨度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
资料。
(3)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
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按分包合同金额为准,需提供经业主和
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5)属于联合体业绩的,按照中标通知书总金额乘以联合体各方盖章确认的协议书确定的
相应承包比例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按照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中
明确注明的相关投标人承包的工程金额为准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中没有明确注明的,
按照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总金额乘以联合体各方盖章确认的协议书确定的相应承包比
例为准。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
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
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
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
6.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信用情况: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一一国家下发”为准),或未因失信
行为被本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决定。
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
评审)。
10.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
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l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
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无需提供资料,以评标当天网上公布名单为准)。
注1.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
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
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投标人资格条件2-5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城市园林绿
化企业工程业绩库登记的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
库中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
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
绩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城市园林绿
化企业工程业绩库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15日00 时00分到2023年07月06日09时59分
获取方式: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6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1开标室
七、其他
2023 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招标公告
根据穗埔建函(2023〕1744号批准,资金已经落实,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
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现对2023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进行施工公开招
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2023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
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
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020-8227190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8351722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
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82111245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四、项日概况根据招标人下达的市政公共绿地及闲置地块复绿、增设体育设施、景观节点
打造、绿化更新改造、绿化景观设施维修及上级交办的绿化景观整治提升等工作和具体要求
实施。工程任务在中标后由招标人具体指定,并以下达的书面任务单为准,合同签订后满2
年(即730日历天)或区财局或第三方(如有)审定的项目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金额1200
万元,即为服务期满。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3个标段。
标段一项目名称:2023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标段一)
标段二项目名称:2023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标段二)
标段三项目名称:2023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标段三)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2.1招标内容、规模:根据招标人下达的市政公共绿地及闲置地块复绿、增设体育设施、景
观节点打造、绿化更新改造、绿化景观设施维修及上级交办的绿化景观整治提升等工作和具
体要求实施。工程任务在中标后由招标人具体指定,并以下达的书面任务单为准,合同签订
后满2年(即730日历天)或区财局或第三方(如有)审定的项目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金
额1200万元,即为服务期满。
标段一暂定服务区域:大沙片区、长洲岛、生物岛;
标段二暂定服务区域:东区、西区、永和片区;
标段三暂定服务区域:科学城片区。
2.2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600万元。标段一最高投标限价:1200万元;标段二最高投标
限价:1200万元;标段三最高投标限价:1200万元.
注投标申请人可自行选择参加本项目的一个或一个以上标段的投标,需分别单独投标登记,
投标文件需分别单独提交,投入人员、机械设备配置可以相同(但应满足相应标段的工作要
求);同一投标人只能中1个标段,不能兼中。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及定标原则如
下:
(1)评标时三个标段同时进行,但按照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的先后顺序评审,依次推
荐各有效标段(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少于5家或有效投标单位不少于5家的标段,
下同)的中标候选人。定标顺序将按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的顺序进行。
(2)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按照标段一、标段二、标
段三的先后顺序,确定其为前面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
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
(3)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
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
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
人,则该单位不得成为该标段的中标人,由该标段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
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4)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尚未发
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5)若某标段招标失败而重新招标的,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成为该项目重新招标标段
的中标人。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3年6月15日0时0分至2023年7月6日10时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6日10时0分。
2.开标时间2023年7月6日10时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应为同一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注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
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系统
帮助。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
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
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
标段一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 标段二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 标段三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投
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
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
职称。
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
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8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
注:(1)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
(2)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
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跨度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
资料。
(3)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
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按分包合同金额为准,需提供经业主和
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5)属于联合体业绩的,按照中标通知书总金额乘以联合体各方盖章确认的协议书确定的
相应承包比例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按照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中
明确注明的相关投标人承包的工程金额为准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中没有明确注明的,
按照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总金额乘以联合体各方盖章确认的协议书确定的相应承包比
例为准。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
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
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
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
6.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信用情况: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一一国家下发”为准),或未因失信
行为被本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决定。
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入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
评审)。
10.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
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l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
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无需提供资料,以评标当天网上公布名单为准)。
注1.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
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
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投标人资格条件2-5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城市园林绿
化企业工程业绩库登记的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
库中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
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
绩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城市园林绿
化企业工程业绩库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成本警示价(如
有)。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
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评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
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
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或通过否决性条
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
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2271908 联系人:洪工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3栋406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
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
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广州开发区建设
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投诉受理电话:020-82111245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
布。本公告在各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应当一致,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YLZB2022-1招标文件范本。招标人可根据项目需求在下划
线内填写内容,其他部分不得随意修改,如确需修改,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
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
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
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
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十九、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
(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6月15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
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3栋405、406
联系人:洪工
电 话:020-822719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21J1房
联系人:
吴工
电 话: 020-83517226
电子邮件: 97177078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货火(顷目净澎入): Xw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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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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