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唐县放水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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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3803001B01 | ||||||||||||||||||||||||||||||||||||||||||||||
招标内容: | |||||||||||||||||||||||||||||||||||||||||||||||
【唐县放水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县放水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已由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唐县发改科技字[2024]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县水利水电技术推广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 唐县水利水电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唐县放水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管理
2)项目编号:HBZX2024160
3)建设地点:起点为凤凰山东北处,终点为唐县、望都县界(北放水村)处
4)建设内容:该项目治理段总长17.33km。工程主要内容:河道清淤疏浚12.23km、新建护岸11.50km、新建跌水坎5座、拆建桥梁2座新建桥梁1座、拆建漫水路16座以及现状路面修复长度2.67km。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06 09:00至2024-09-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技术部分(暗标)的编制应按“投标文件暗标部分编制要求”编制,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唐县水利水电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李铁 电话:0312-7495289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县水利局 电话:0312-7495272 电子邮箱:txszjcdd@1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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