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盐城市2023-2026年普通国省道自动化智能辅助巡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9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cg-2311-zdxc01
预算金额900万元
招标公司盐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范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15-898035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盐城市2023-2026年普通国省道自动化智能辅助巡查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3日15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2023-2026年普通国省道自动化智能辅助巡查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YCCG-2311-ZDXC01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900万元,其中标段一为375万元;标段二为287万元;标段三为238万元。
4.采购需求:
1)服务单位应在各养护工区既有的巡检车或者清扫车上安装自动化智能辅助巡查系统,每个养护工区至少布置一套自动化智能辅助巡查系统。每周至少实现一次中标范围内的普通国省道全覆盖检测,每月提供中标范围内普通国省道路面病害、交安设施、绿化遮挡等的日常巡查检测数据,每半年对中标范围内的普通国省道进行一次路面技术状况评定,路况检测的主要内容是路面行驶质量(平整度)指标、车辙深度指标、路面抗滑性能指标、路面破损指标等。一级公路按上下行行车道检测,二、三级公路按单向检测。服务单位开展智能交通视频检测数据分析,每月末将日常养护考核结果提交给发包人,每半年提供一份路况评定报告,为路面养护工程方案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2)服务单位应根据病害检测结果按照轻微、一般、严重等进行分级,结合各养护作业单位病害处置能力,推送病害信息至各养护作业单位,并形成处置反馈机制,协助发包方实现病害从发现到处置完毕的闭环化管控,重点考核各养护作业单位的养护效率及养护质量。对于病害分级处于严重等级的,服务单位需要直接推送信息至发包方。
3)服务期限内,如养护里程、养护工区数量调整,服务单位需在新的养护工区中安装相同的自动化智能辅助巡查系统,同时负责新增里程的智能巡查,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由服务单位承担。
4)标段一的服务单位作为本项目的牵头单位,应牵头制定智能辅助巡查的养护考核管理制度及办法,并制定统一的数据推送格式。
5)服务单位自行承担摄像头等硬件设施的购置费用、后端平台的硬件设备,各设备的故障维修、日常维护、升级换代等费用等。服务单位根据发包人要求将智能辅助巡查数据处理后接入发包人指定的综合管理平台。
5. 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标段一范围包括阜宁段、滨海段、射阳段、响水段共约724公里,累计有15个工区;标段二范围包含东台段、大丰段共约553km,累计有12个工区;标段三范围包含亭湖段、建湖段、盐都段共约460km,累计有10个工区。
投标人可同时投 3 个标段,但只能中1个标段;定标顺序为:标段一 → 标段二 → 标段三。
注:当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参与下面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以此类推。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2月,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12月。(注: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若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完成,可提交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的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9日18:00时前
地点: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3A楼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服务部(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0515-89803566)
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个人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名且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注:未参加本采购项目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本项目的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A楼会议室(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六、投标保证金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及盐财购〔2020〕11号文件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本采购项目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提交)投标保证金。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盐城市青年中路8号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515-88111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4楼
联 系 人:丁先生、滕先生
联系电话:13770083366、180821644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0515-88111102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盐城市2023-2026年普通国省道自动化智能辅助巡查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3日15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2023-2026年普通国省道自动化智能辅助巡查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YCCG-2311-ZDXC01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900万元,其中标段一为375万元;标段二为287万元;标段三为238万元。
4.采购需求:
1)服务单位应在各养护工区既有的巡检车或者清扫车上安装自动化智能辅助巡查系统,每个养护工区至少布置一套自动化智能辅助巡查系统。每周至少实现一次中标范围内的普通国省道全覆盖检测,每月提供中标范围内普通国省道路面病害、交安设施、绿化遮挡等的日常巡查检测数据,每半年对中标范围内的普通国省道进行一次路面技术状况评定,路况检测的主要内容是路面行驶质量(平整度)指标、车辙深度指标、路面抗滑性能指标、路面破损指标等。一级公路按上下行行车道检测,二、三级公路按单向检测。服务单位开展智能交通视频检测数据分析,每月末将日常养护考核结果提交给发包人,每半年提供一份路况评定报告,为路面养护工程方案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2)服务单位应根据病害检测结果按照轻微、一般、严重等进行分级,结合各养护作业单位病害处置能力,推送病害信息至各养护作业单位,并形成处置反馈机制,协助发包方实现病害从发现到处置完毕的闭环化管控,重点考核各养护作业单位的养护效率及养护质量。对于病害分级处于严重等级的,服务单位需要直接推送信息至发包方。
3)服务期限内,如养护里程、养护工区数量调整,服务单位需在新的养护工区中安装相同的自动化智能辅助巡查系统,同时负责新增里程的智能巡查,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由服务单位承担。
4)标段一的服务单位作为本项目的牵头单位,应牵头制定智能辅助巡查的养护考核管理制度及办法,并制定统一的数据推送格式。
5)服务单位自行承担摄像头等硬件设施的购置费用、后端平台的硬件设备,各设备的故障维修、日常维护、升级换代等费用等。服务单位根据发包人要求将智能辅助巡查数据处理后接入发包人指定的综合管理平台。
5. 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标段一范围包括阜宁段、滨海段、射阳段、响水段共约724公里,累计有15个工区;标段二范围包含东台段、大丰段共约553km,累计有12个工区;标段三范围包含亭湖段、建湖段、盐都段共约460km,累计有10个工区。
投标人可同时投 3 个标段,但只能中1个标段;定标顺序为:标段一 → 标段二 → 标段三。
注:当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参与下面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以此类推。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2月,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12月。(注: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若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完成,可提交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的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9日18:00时前
地点: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3A楼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服务部(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0515-89803566)
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个人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名且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注:未参加本采购项目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本项目的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A楼会议室(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六、投标保证金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及盐财购〔2020〕11号文件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本采购项目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提交)投标保证金。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盐城市青年中路8号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515-88111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4楼
联 系 人:丁先生、滕先生
联系电话:13770083366、180821644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0515-881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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