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宣州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49.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q-cg-cs-2023093
预算金额49.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科长1535757010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窗体顶端

一、项目编号:XZQ-CG-CS-2023093(任务书编号:FS34180220231187号)

二、项目名称:宣州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华(安徽)生态规划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51号3幢华东中药公司综合楼 101 室

成交金额:498000元

评审报价:498000元

评审总得分72.2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1

宣州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项目

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属于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专项规划,是林地保护利用的政策 和总纲,是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实 现林地科学管理、提高林地保护利用效率的 重要依据,具有战略性、协调性和约束性。国家级规划是全国林地保护利用的政策和总纲,侧重战略性;省级规划是落实上位规划的目标和战略,提出下位规划的控制与引导,侧重协调性;县级规划是本级政府对上级规划要求的细化落实,侧重操作性。1、准备工作: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协调解 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落实工作经费,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监督考核,做好宣传教育。收集相关基础资料,开展重点区域和部门调研及规划试点工作,制定技术方案。2、统一规划基础:依据最新国土变更成果和林地落界成果,落实基准年规划基数。3、专题研究: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原有工作基础和成果,依照相关技术标准或 规定,因地制宜,开展区域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相关专题研究。4、规划编制:以上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施情况评价为基础,分析评估林地保护利用 现状问题和风险挑战;明确本行政区域的规划目标,确定林地保护利用总体格局,重点是保护和利用两方面的规划内容,同时突出林地治理体系与重大工程,制定相关保障措施。5、成果审批:包括规划协调、专家评审、规划审查及政府批准等程序。6、规划公告: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经批准后,应向社会公告。

1、严格遵循《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要求,严格保护现有林地资源,积极拓展绿色生态空间,对生态功能重要和生态脆弱区域林地进行重点保护。2、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属于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对其具有指导约束作用,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不得违背国土空间规划强制性内容。规划编制中坚持国家与地方联动,强化与其他专项规划、三条控制线划定、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等工作相互协同。3、优化林地保护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统筹生态、生产、生活使用林地需求,明确各区域的林地保护利用方向和重点,合理科学配置林地资源。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改进规划方法,注重公众参与,提高编制的民主化与智慧化水平。4、明确规划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相关指标必须是易获取、可考核、可分解、可汇总、可传导,可比性强。同时健全规划实施传导机制,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转变林业发展和林地利用方式,科学使用林地,充分发挥林地生产力,促进林地利用从粗放低效向精准高效转变。5、规划范围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覆盖宣州区行政范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符合采购人要求及国家和地区行业现行标准的相关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龙、方林、付润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计取代理费用(计算后的代理费不满6000元按6000元计)。

2、金额: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宣州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叠嶂中路84号、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联系电话:0563-2020009、15357570100。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宣城市宣州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址:宣城市宣州区叠嶂中路84号

联系方式:0563-2020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箱:576067134@qq.com

联系方式:15357570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科长、张工

话:0563-2020009、15357570100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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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文件:招标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附件信息:

  • 宣州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示

  • 招标文件

  • [XZQ-CG-CS-2023093A]宣州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项目

  •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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