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致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女士0731-8855855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大泽湖近自然湿地公园项目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审〔2022〕1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生态智慧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国致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泽湖近自然湿地公园项目(一期)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
2.2 建设地点:望城区大泽湖街道;
2.3 项目概况:大泽湖近自然湿地公园项目,位于滨水新城核心区海归小镇,项目范围北至香炉洲大桥,南至荷塘撇洪渠,西至金星北路,东至湘江大道景观道,分为一期和二期两部分。本次检测范围为大泽湖湿地公园一期,即环湖路,望湖路、金星北路、荷塘撇洪渠和潇湘北路围合区域,总占地面积约2018亩,其中水域面积约573亩,陆地面积约1445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绿化工程、园路及铺装工程、水利工程、桥梁工程、亮化工程、综合管网工程、海绵工程、建筑工程(含服务建筑及构筑物)、土石方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及范围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为准。围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2.4 资金来源:区级财政资金、专项债及市场化融资。
2.5 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及资料移交完毕止,本项目服务周期具体以技术要求任务书为准。
2.6 质量标准:检测技术先进,数据处理、分析及信息反馈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准确,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检测成果资料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2.7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常规和非常规原材料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路基路面检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检测、亮化工程检测、成桥荷载试验检测、竣工验收(移交)检测、管道竣工测量、混凝土结构裂缝观测及检测、泵站、引水闸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及结构鉴定等工作。本项目招标范围、技术要求任务书为大泽湖近自然湿地公园检测服务基准要求。投标人中标后须优化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必须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文件及各级行政主管(职能)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仅适用于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企业)。
3.2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岩土工程乙级、混凝土工程乙级、量测工程乙级、金属结构类乙级、机械电气类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投标人须取得有效的涵盖本次招标范围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且提供资质认定证书全部附表。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3 入围业绩,具有以下①或②业绩即可:
①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组成单位)近5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承担过检测合同金额不少于250万元(同时包含房屋建筑类、市政工程类以及水利工程类)的检测业绩。其中,检测业绩可以是单个检测合同业绩,也可以由不同项目、不同类别的不同合同业绩组成一个入围检测业绩,最多不超过三个合同,须自行注明包含的业绩类别及组成金额。
②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组成单位)近5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承担过单个检测合同金额不少于250万元的检测业绩。
3.3.1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入围业绩需提供合同和检测报告关键页(能够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规模等信息),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且合同和检测报告关键页需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考核指标内容;如合同和检测报告关键页不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考核指标内容,则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体现了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考核指标内容的项目审批文件或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作为补充材料,否则不予认定。如存在业绩证明材料与考核指标描述不一致的情况,则依次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审批文件、合同、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检测报告关键页的顺序认定。
(2)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须在联合体业绩中承担全部检测任务100%的检测工作,否则不予认定。
(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检测业绩不接受分包、境外承包业绩。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具有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具有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3.5 检测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岗位
人数要求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按招标公告 3.4 执行。
技术负责人
1
按招标公告 3.4 执行。
检测工程师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具有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注:至少有一名检测工程师须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试验检测员
4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具有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注:至少有一名试验检测员须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注:以上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如技术职称证书注明的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此表为最低配置要求,招标人可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中标人增加相应专业人员,中标人不得因此要求增加额外费用。
3.6 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岗位人员。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10 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相应施工、设计、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及其相关材料供应的单位为同一法人或隶属于同一法人,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四、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5.1 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附件七;
5.2 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2年11月1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望城区政府门户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2年11月21日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望城区政府门户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12月8  日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gdwxxgk
/bmxxgk/qzfgzbmhbmgljg/qcxjsj/zbgg/)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 子服务平台网、望城区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事务中心,电话0731-88061859。
十、其它
10.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
10.2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
10.3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的,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生态智慧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北大道1688号投融资中心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731-8835439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致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紫鑫中央广场7栋7楼701号
联 系 人:赵女士、许先生、李女士
电    话:0731-88558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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