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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恒顺-竞争性磋商-2023-XHS043-2023年思明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能力提高培训-采购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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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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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思明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能力提高培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同安区祥桥后沟69号三楼(BRT城南站旁)咨询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XHS043

项目名称:2023年思明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能力提高培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3年思明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能力提高培训1项,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0月和11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二、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磋商担保函复印件,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资格承诺函”。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磋商当月成立或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资格承诺函”。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磋商当月成立或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资格承诺函”。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八、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九、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磋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磋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应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并在磋商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查。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的所有要求。十一、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授权书。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将不被邀请为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接受磋商过程中的补充。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8日  至 2023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同安区祥桥后沟69号三楼(BRT城南站旁)咨询台。

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6楼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6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3下午17:30时止,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祥桥村后沟69号三楼(BRT城南站旁)前台。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采购文件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信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中山支行

账    号:40374001040004976

报名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592-7125971,传真:0592-7125970,邮箱:xiamenxhs@163.com

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采购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采购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须提供供应商的纳税人识别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     

地址:厦门市思明南路394号        

联系方式:叶先生 0592-20488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信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同安区祥桥后沟69号三楼(BRT城南站旁)            

联系方式:林先生 0592-71259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  0592-7125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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