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7.13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雄1878812064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9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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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对口帮扶梅子镇民乐村高原特色农产品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9 08: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023年上海市对口帮扶梅子镇民乐村高原特色农产品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2023年上海市对口帮扶梅子镇民乐村高原特色农产品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新建农产品物流仓储厂房1826平方米,物流中心420平方米,公共卫生设施60平方米,门卫室6平方米,场地硬化2500平方米,围墙375平方米,附属挡墙250立方米,400V下户线、表箱安装1套,污水管安装40米,通水设施安装115米。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宁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5-19 0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9-3232338
备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公告期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切换至普洱市)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梅子镇民乐村村民委员会 经办人: 李孟润
办公电话: 18187950462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中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张雄
办公电话: 18788120645 移动电话: 1878812064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800202300222001001
标段名称: 2023年上海市对口帮扶梅子镇民乐村高原特色农产品物流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5-25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6-09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宁洱)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07.1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相关服务。包括:(1)项目工程范围内的设计服务以及配合设计的审查、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2)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及项目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及安装。(3)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总承包(EPC)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施工图的审查、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整个项目进行分步实施、部分取消或变更项目实施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实施内容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普洱市宁洱县梅子镇民乐村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与投标。
资质要求: 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联合体;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1)设计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设计单位委派,上述资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要求设计负责人必须在项目全过程中驻场办公,并按要求出具《设计负责人驻场办公承诺书》; (2)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施工单位委派);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技术负责人由联合体施工单位委派)。
业绩要求:
其他: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2021年或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相关财务说明情况。 信誉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至今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破产状态、未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上述内容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并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6-09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3-05-18 14:36:09
2承诺书.pdf2023-05-17 19:26:49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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