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芜国土拍告字[2023]第21号
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块 名称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不动产单元代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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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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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7 |
江北新区建筑科技产业园南侧地块 |
东至大龙湾N6路、南至规划支二路、西至吴越路、北至规划支一路(详见规划红线图) |
40286.98(CGCS2000,中央子午线118.5°) |
城镇住宅用地 |
≤2.0 |
≤30% |
70年(配套商业物业40年) |
19400 |
3880 |
340207009007GB00121W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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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8 |
江北新区三桥南侧2-1#、2-10#地块 |
2-1#地块 |
东至嘉兴路、南至规划支一路、西至大龙湾N7路、北至楚江大道(详见规划红线图) |
40152.38(CGCS2000,中央子午线118.5°)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
≤2.0(地块商业计容面积4000-4500㎡) |
≤35%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配套商业物 业40年);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 |
40000 |
8000 |
340207009007GB00122W00000000 |
|
2-10#地块 |
43429.45(CGCS2000,中央子午线118.5°) |
城镇住宅用地 |
≤2.0 |
≤30% |
70年(配套商业物 业40年) |
340207009007GB00123W00000000 |
二、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均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均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S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申请人可以通过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官网首页指引登录系统,浏览或下载《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以及出让文件,并认真阅读。参与报名的申请人均视为自愿接受《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终结果。
五、申请人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并取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资格(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数字证书及入库流程请参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hsggzy.wuhu.gov.cn/whggzyjy/)“服务指南”栏目中的“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和“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
六、竞买申请
(一)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申请。
(二)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14日前,凭数字证书(CA)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并提交竞买申请,竞买申请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申请人可采取网银转账、柜台转账等方式,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入该竞买保证金子账号,也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代替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16:00(指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使用银行保函的竞买申请人应于2023年12月8日之前向土地保证金托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提交保函,具体流程详见出让文件)。
(三)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2月14日16:30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时间定于2023年12月15日上午9:00。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公告期结束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定于2023年12月15日8:00至2023年12月28日17:00;在挂牌期间,至2023年12月27日16:00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23年12月27日16:30之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确认其竞买资格。具备竞买资格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按规则进行报价。
网上交易成交后,竞得人可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到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的,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按照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有关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开发周期:开发周期为开工准备期加建设工期。2327、2328号宗地均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准备期)。2327、2328号宗地建设工期均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相关问题会议纪要》(第69号)执行。开发周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
开工时间的认定:开工时间以市住建局发放的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
竣工时间的认定:非住宅类项目按照《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五方责任主体共同确认的验收时间为竣工时间;住宅类项目(含商住用途)以所有建筑单体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备案时间为竣工时间,出让公告以及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须代建或者配建的建筑设施一并纳入。
(三)付款方式: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2327、2328号宗地均分二期付款,其中,第一期:2023年12月29日前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50%土地出让金;第二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余款。土地出让金缴纳截止日期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保证金处置方式:2327号宗地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已缴付的竞买保证金388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转作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不计息);2328号宗地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已缴付的竞买保证金800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转作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不计息)。未成交者在拍卖结束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对虽已报名登记但不参加竞买活动或成交后不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其他事项(需竞买人在报名时出具承诺)
(一)土地开发程度:1.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2.地下管线(管道)、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二)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新注册成立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
(四)竞得人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出让人有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五)2327、2328号宗地竞得人通过市场化销售的商品房均应在交付业主前完成房屋的首次登记。
(六)2328号宗地2-10#地块东侧35V临时供电线路,由江北集中区管委会负责在2024年底前完成迁改拆除工作。
(七)2328号宗地建筑工程居住建筑和单体地上面积5000㎡以上的公共建筑须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计算按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或《芜湖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芜市建函的〔2020〕103号)执行。
(八)其他详见《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联系电话:胡女士0553-2963073(报名咨询)
王女士0553-5900135(地块咨询)
0553-3121801,0553-5923710(网上交易技术服务电话)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