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东北销售公司2023-2024年度自备车租赁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6/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北销售公司2023-2024年度自备车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下简称东北销售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满足公司成品油铁路运输需要,补充自有铁路自备轻油罐车的不足,进行自备车租赁、出租方提供能够满足东北销售公司成品油铁路运输需要的铁路自备轻油罐车。
2.2招标范围:根据油品运输需要和自备车配属计划,东北销售公司2023年需租赁社会企业自备铁路轻油罐车700辆。
2.3 服务范围:
(1)参与投标的车主单位,应保证交付东北销售公司租赁招标的自备车技术性能良好、手续齐全、符合铁路部门上线运营和危险货物运输要求;不存在第三方瑕疵和连带经济法律等纠纷。
(2)参与投标车主单位应向沈、哈、京铁路局集团公司办理该局管内相应装车站使用的运营手续,具有沈、哈、京铁路局管内各站的石油成品油装车运用及沈、哈、京、太、呼、郑、武、西、济、上、南、广、成、昆、兰、青16局管内到站运输的能力。
(3)中标车辆的厂段修检修费由车主承担,检修返空费、临修费由东北公司承担。中标车辆必须在配属单位就近车辆段进行厂修、段修,不得出现跨局检修情况,如出现跨局厂段修由车主单位承担检修返空费,并在租金中予以扣除。
2.4交付标准:交付的租赁车数应以双方实际交接为准,若车辆在运行中以东北销售公司驻沈、哈两铁路局集团调度台自备车铁路网络信息系统、东北销售公司综合营运管控平台查询结果为准且到站后仍需进行实车交接、记录,若车辆处于停用状态以实车交验为准;车辆实车交接需以交接记录为准。按照招标结果签订合同约定承担管理的属地分公司,但运用时还需按照实际物流计划配属使用。
2.5 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2.6 最高投标限价:有效容积65m³及以上车型(70车)为6.4万元/辆·年;
有效容积65m³以下车型(60车)为 6.06 万元/辆·年。
2.7 服务质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8 标段划分及服务期限:
1个标段:配属车站龙谭山、锦州、葫芦岛、渤海、东辽阳、大官屯、前甸、任丘、万家码头,拟招标周期为一年,数量确定分两期,第一期至2024年2月28日,第二期至2024年7月31日,第一期租车需求数量700车,第二期需求数量不确定(2024年2月份东北公司根据业务需求重新测算,不多于700车),第二期东北公司根据当时的业务需求确定续租车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租车将按照中标顺序依次进行续租,续租期限不得超过2024年7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参与投标的车主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在沈阳、哈尔滨、北京铁路局集团公司管内注册、拥有能够运载石油成品油自备车的社会单位。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一个标包。
3.2投标车辆要求:参与投标的车主单位,所参与投标的自备车应是1999年8月1日以后出厂的G75K、G70K、GQ70、G17K、G17SK、G17DK、G60、G60K、G60XK车型(G75K、G70K、GQ70为70车,其余为60车),且技术性能良好、手续齐全、符合铁路部门上线运营和危险货物运输要求。并应向招标方提供必备的自备车铁路运营需要的相关手续,包括:《自备铁路车辆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协议》、《自备铁路车辆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证》、《自备铁路货车检修合同》、《自备铁路货车及企业内用铁路货车过轨安全协议》、罐车检定证书、注册登记表、检修合格证等复印件、定检和K2及其它铁路要求的技术改造情况表、资产所属证明和企业性质法律文书、检修台账(请按照附件1格式提供)等证明文件。
3.3 信誉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评审委员会将在评审时根据情况进行核实,截图与现场查证结果不一致时,以现场查证结果为准。
3.4其它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以下内容:
3.4.1参与投标的车主单位应向沈、哈、京铁路局集团办理该局集团管内相应装车站使用的运营手续,满足跨局(沈哈京铁路局)运用。其中沈局内投标的车辆采用“共用手续”实现运营的,应已完成相应标段车站的手续办理或承诺中标后2个月内完成手续办理。如中标后2个月内未完成手续办理,造成车辆无法使用给东北公司经济损失的,中标单位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3.4.2在租赁期内,由于东北公司业务量变化,东北公司可调整中标车辆配属车站(包括不限于独立屯、大庆东、哈尔滨东、龙谭山、锦州、葫芦岛、渤海、东辽阳、大官屯、前甸、任丘、万家码头),中标单位需配合办理相应手续,实现变更配属站可正常运行。
3.4.3投标人应在标书中说明投标车辆的资产来源和不存在第三方瑕疵和连带经济法律等纠纷,并若有责任自行承担的承诺。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参与投标的车主单位应确认未聘任东北销售公司二级副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高级职务”一般包括:法人代表、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股东、监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或公司章程明确的相对应职务),中标候选人公示后拟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材料。
3.7如投标文件对以上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3.8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3年 6 月25 日15:00:00时至 2023年 6 月30日22:00: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版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一标段1500元(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开标后15日内入账并办理发票开具事宜)。凡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3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上银行支付。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有关交易平台注册、报名、提交等操作问题可参考“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或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4.6标书购买成功的投标人应关注该项目的运行情况,有关该项目的澄清、答疑等全流程信息均于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不另行通知,招标过程中因未及时获取招标投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3年 7月 6 日 08 :30:00 ,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上传。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239号
联 系 人:佟以琦
电 话:024-86892919
电子邮件:tyq-dbxs@petrochina.com.cn
招标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沈阳市浑南国际软件园F7座
联 系 人:王楠
电 话:024-81572360
电子邮件:wangnan06@cnpc.com.cn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4008800114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3 年 6 月25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下简称东北销售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满足公司成品油铁路运输需要,补充自有铁路自备轻油罐车的不足,进行自备车租赁、出租方提供能够满足东北销售公司成品油铁路运输需要的铁路自备轻油罐车。
2.2招标范围:根据油品运输需要和自备车配属计划,东北销售公司2023年需租赁社会企业自备铁路轻油罐车700辆。
2.3 服务范围:
(1)参与投标的车主单位,应保证交付东北销售公司租赁招标的自备车技术性能良好、手续齐全、符合铁路部门上线运营和危险货物运输要求;不存在第三方瑕疵和连带经济法律等纠纷。
(2)参与投标车主单位应向沈、哈、京铁路局集团公司办理该局管内相应装车站使用的运营手续,具有沈、哈、京铁路局管内各站的石油成品油装车运用及沈、哈、京、太、呼、郑、武、西、济、上、南、广、成、昆、兰、青16局管内到站运输的能力。
(3)中标车辆的厂段修检修费由车主承担,检修返空费、临修费由东北公司承担。中标车辆必须在配属单位就近车辆段进行厂修、段修,不得出现跨局检修情况,如出现跨局厂段修由车主单位承担检修返空费,并在租金中予以扣除。
2.4交付标准:交付的租赁车数应以双方实际交接为准,若车辆在运行中以东北销售公司驻沈、哈两铁路局集团调度台自备车铁路网络信息系统、东北销售公司综合营运管控平台查询结果为准且到站后仍需进行实车交接、记录,若车辆处于停用状态以实车交验为准;车辆实车交接需以交接记录为准。按照招标结果签订合同约定承担管理的属地分公司,但运用时还需按照实际物流计划配属使用。
2.5 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2.6 最高投标限价:有效容积65m³及以上车型(70车)为6.4万元/辆·年;
有效容积65m³以下车型(60车)为 6.06 万元/辆·年。
2.7 服务质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8 标段划分及服务期限:
1个标段:配属车站龙谭山、锦州、葫芦岛、渤海、东辽阳、大官屯、前甸、任丘、万家码头,拟招标周期为一年,数量确定分两期,第一期至2024年2月28日,第二期至2024年7月31日,第一期租车需求数量700车,第二期需求数量不确定(2024年2月份东北公司根据业务需求重新测算,不多于700车),第二期东北公司根据当时的业务需求确定续租车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租车将按照中标顺序依次进行续租,续租期限不得超过2024年7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参与投标的车主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在沈阳、哈尔滨、北京铁路局集团公司管内注册、拥有能够运载石油成品油自备车的社会单位。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一个标包。
3.2投标车辆要求:参与投标的车主单位,所参与投标的自备车应是1999年8月1日以后出厂的G75K、G70K、GQ70、G17K、G17SK、G17DK、G60、G60K、G60XK车型(G75K、G70K、GQ70为70车,其余为60车),且技术性能良好、手续齐全、符合铁路部门上线运营和危险货物运输要求。并应向招标方提供必备的自备车铁路运营需要的相关手续,包括:《自备铁路车辆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协议》、《自备铁路车辆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证》、《自备铁路货车检修合同》、《自备铁路货车及企业内用铁路货车过轨安全协议》、罐车检定证书、注册登记表、检修合格证等复印件、定检和K2及其它铁路要求的技术改造情况表、资产所属证明和企业性质法律文书、检修台账(请按照附件1格式提供)等证明文件。
3.3 信誉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评审委员会将在评审时根据情况进行核实,截图与现场查证结果不一致时,以现场查证结果为准。
3.4其它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以下内容:
3.4.1参与投标的车主单位应向沈、哈、京铁路局集团办理该局集团管内相应装车站使用的运营手续,满足跨局(沈哈京铁路局)运用。其中沈局内投标的车辆采用“共用手续”实现运营的,应已完成相应标段车站的手续办理或承诺中标后2个月内完成手续办理。如中标后2个月内未完成手续办理,造成车辆无法使用给东北公司经济损失的,中标单位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3.4.2在租赁期内,由于东北公司业务量变化,东北公司可调整中标车辆配属车站(包括不限于独立屯、大庆东、哈尔滨东、龙谭山、锦州、葫芦岛、渤海、东辽阳、大官屯、前甸、任丘、万家码头),中标单位需配合办理相应手续,实现变更配属站可正常运行。
3.4.3投标人应在标书中说明投标车辆的资产来源和不存在第三方瑕疵和连带经济法律等纠纷,并若有责任自行承担的承诺。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参与投标的车主单位应确认未聘任东北销售公司二级副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高级职务”一般包括:法人代表、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股东、监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或公司章程明确的相对应职务),中标候选人公示后拟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材料。
3.7如投标文件对以上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3.8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3年 6 月25 日15:00:00时至 2023年 6 月30日22:00: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版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一标段1500元(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开标后15日内入账并办理发票开具事宜)。凡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3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上银行支付。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有关交易平台注册、报名、提交等操作问题可参考“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或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4.6标书购买成功的投标人应关注该项目的运行情况,有关该项目的澄清、答疑等全流程信息均于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不另行通知,招标过程中因未及时获取招标投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3年 7月 6 日 08 :30:00 ,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上传。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239号
联 系 人:佟以琦
电 话:024-86892919
电子邮件:tyq-dbxs@petrochina.com.cn
招标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沈阳市浑南国际软件园F7座
联 系 人:王楠
电 话:024-81572360
电子邮件:wangnan06@cnpc.com.cn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40088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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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6 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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