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市区2024年春节绿化美化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44.0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scg202411
预算金额44.0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小姐0660-321213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9
公告正文
线上询价公告
项目名称
市区2024年春节绿化美化项目
项目编号
FSCG202411
采购单位
汕尾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18219188493
代理机构联系人
林小姐
联系电话
0660-3212133
采购方式
线上询价
采购预算
440522.77元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25 09:00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6 17:00
报价开始时间
报名审核通过后
报价结束时间
2024/1/29 17:00
定标规则
最低价成交法
报价次数
1次
报价规则
不公开报价:在报价过程中,不公开报价供应商的公司名称及报价金额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1
市区2024年春节绿化美化项目
1

440522.77元
注:项目详细需求详见公告内容和线上询价文件。

项目要求:
一、本项目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询价,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注册成功后方可参与项目询价。
二、询价须知
   询价说明 1)     参与线上询价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不论线上询价的结果如何,釆购人和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     参与线上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按线上询价采购文件附件的格式填写,不得增加或删除表格内容。除单价、金额或项目要求填写的内容外,不得擅自改动线上询价釆购文件附件内容,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成交结果,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     参与线上询价的供应商需对釆购需求书的所有条款进行整体响应,采购需求书条款若有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4)     若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本项目,则釆购人有权利保留追究责任。
5)     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釆购人可重新启动釆购或按线上询价釆购公告规定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
6)     若本项目线上询价釆购失败,釆购人将重新釆购,届时釆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重新釆购项目的釆购方式。
7)     成交供应商若无正当理由恶意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重新组织的釆购活动。
8)      若参与线上询价的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形,其成交资格将会被取消。
9)     参与线上询价的供应商向我司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线上询价釆购文件规定和线上询价釆购公吿规定以及本公司的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10) 参与线上询价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线上询价釆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服务要求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线上询价釆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参与线上询价所上传的文件没有对线上询价釆购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1) 釆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或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2) 供应商认为线上询价采购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日历天)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13) 本线上询价采购公吿和线上询价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釆购代理机构"所有。
   询价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    釆购人或者釆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线上询价釆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平台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2)    无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否影响询价,平台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所有的报名供应商;报名供应商应按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报名截止时间少于一个工作日的,釆购人或者釆购代理机构应当相应顺延报名的截止时间。
3)    釆购人或者釆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线上询价釆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供应商报名要求 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月2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登记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报名资料。请务必至少在报名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报名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所需报名资料如下:
①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分公司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对于本项目的授权书;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②      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本项目釆购活动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③      供应商完全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书的条款、内容及要求的(提供采购需求书响应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④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⑤      提供《釆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2)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7:00)
3)    报名费用(报名供应商参与项目报价前须缴纳以下费用)
采购文件每个标包支付400元。发票由中招联合公司出具,请联系平台公司领取。(费用以报名时平台显示的金额为准)
4)    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报价。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7110。
5)    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6)    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报价;否则将无法正常报价。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操作手册说明。
7)    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报价要求(报价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询价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      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17时0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同时按本公吿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并上传相应报价附件(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如有>)及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文件。
   确定成交候选人 1)      本项目以最低价成交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按报价(经价格核准后的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在前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无效报价 1)      参与线上询价的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
2)      参与线上询价的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文件,如果不按线上询价釆购公吿规定或线上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等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      参与线上询价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釆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4)      报价表以及有报价供应商落款的报价文件必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6)      法律、法规和釆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询价,其报价无效: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    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IP地址参与询价;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    不同供应商的平台服务费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询价活动失败 1)    出现报名或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本次询价活动失败;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因重大变故,釆购任务取消的;
   服务费 1)    成交供应商须向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缴纳釆购项目服务费,金额为预算金额的1.5%,不足3000元按3000元缴纳。
2)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必须按询价公告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采购项目服务费。
3)    如确实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如逾期,釆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相关费用。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汕尾市公用事业事务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先生
代理机构: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660-3212133
 
 
  发布单位: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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