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0-360802-04-01-885731
预算金额11348.93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柯女士1770796997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6
公告正文
吉州区钓源乡村旅游集聚区基础设施提升
(二期 EPC+O)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吉州区钓源乡村旅游集聚区基础设施提升(二期EPC+O)项目已由政府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2020-360802-04-01-885731)。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吉安市吉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吉州区钓源乡村旅游集聚区基础设施提升(二期EPC+O)项目
2、建设地点:吉安市吉州区兴桥镇钓源村
3、建设规模:包含吉州区钓源乡村旅游集聚区基础设施提升(二期EPC+O)项目,占地面积约150969.51㎡,建筑面积9439.97㎡,景观面积142431.2㎡,主要对钓源村水塘北岸民房屋面及立面维修、室内硬装及部分软装,对村内及环村公路沿线景观提升、村周边农田改造提升等 。
招标范围:包括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备案、预算编制、技术服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运维、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运营等内容。主要为吉州区钓源乡村旅游集聚区基础设施提升。
4、概算投资:工程费约11348.93万元,工程其他费用:1285.27 万元,预备费631.71万元。
5、工期:建设工期 12个月,运营期限20年。
6、质量要求:
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负责设计企业单位资质要求: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提供)
负责施工企业单位资质要求: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提供)
③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负责运营企业单位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②具有类似项目运营管理经验:运营管理团队要求:
(1)运营管理团队负责人须由运营单位副经理或以上人员担任,从业经验不得低于5年,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公司的任职(副经理或以上级别)证明材料(聘任书或委任书等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2)团队不得少于7人(含负责人), 大专或以上学历,其中配备酒店管理或市场营销相关专业人员2名以上(含2名),团队成员从业经验不得少于2年(从业经验以毕业时间开始计算);同时须提供团队成员有效的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打印证明或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提供企业与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联合体运营单位提供)。
3、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提供)
4、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以上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投入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或暖通各一名)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拟派项目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土建类)、质量员(土建类)、材料员和安全员,除安全员外都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者培训证书),其中安全员只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投标人是联合体的,项目经理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人员。
以上人员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企业须提供参加本工程投标人员的社保证明(其中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开标时间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由于部分地区社保为次月月底到帐,允许将社保证明的时间点提前一个月,即可提供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但同时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所属地区政府部门的相关文件作为佐证材料)。
5、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查询记录的,视同未响应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中标后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执行赣建科设(2019)44号文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设计企业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设计企业开标时必须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备案截图。【提供进赣备案截图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
7、在本项目正式施工前,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 ) 规 定 , 外 埠 来 赣 施 工 单 位 须 提 供 “ 江 西 住 建 云 平 台 ”(http://zjy.jxjst.gov.cn)上针对本项目的企业上针对本项目的企业备案截图。【提供进赣备案截图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3家(由一个设计单位、一个施工单位、一个运营单位组成)。如采用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其他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相应资质要求。
联合体投标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范围内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以上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其中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盖本单位公章同时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其他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供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单独提交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资料不需密封,另行入袋装好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大会现场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将拒收其投标文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可由投标单位经营人员担任,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 5月 16日至2023年 6月16日。
2、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网上自行下载。
3、已办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根据赣建字〔2020〕12号文件的通知,为落实推进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精神,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因电子化招标项目版块没有EPC+O 项目分类,所以该项目的项目分类选择了“施工类”,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和下载标书之前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系统中添加“房建及市政施工单位”身份,操作过程如有疑问请咨询新点客服:4009980000。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为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或银行保函。
各投标人以转帐方式从企业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提交到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入系统后生成的虚拟子帐户中,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必须到帐,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②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③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新点客服:4009980000。
根据《关于修改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9】7 号)有关规定,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自行选择采用银行转账或提供银行保函方式。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地银行出具,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提交银行保函打印查询结果,银行保函必须能通过互联网查询(无需授权),即可在相关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银行保函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时当场予以确认,缺少任何一项视为提交的银行保函无效。鉴于银行的分理处(营业网点或支行)无法人资格或无权限开具银行保函的实际情况,上一级行政管理银行(支行或分行)开具的保函视同有效,但应提供有关隶属关系证明。提交的银行保函打印查询结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有体现。
银行保函由招标人负责收取和退还,退还方式由招标人与投标人自行商定。中标公示期内,如招标人和行政监管部门未接到任何招标投诉等其他情况,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银行保函。中标人提交银行保证金为银行保函的,应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如招标人和行政监管部门通过异议、投诉等其他途径,收到反映投标人提交虚假银行保函的,招标人和行政监管部门应对其进行核实,由行政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友情提示:
1、银行在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转账业务,请提前办理。
2、不接收现金缴款单,不接受从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汇出的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4、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包括交纳金额不足,交纳形式或交纳时间不符),视为无效文件。具体到账时间以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银行查实的到账时间为准。
七、开评标现场工作规定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各潜在投标单位需要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也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应保持一致,评标委员会可以因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作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本次投标单位人员不需要到开标现场签到,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必须在2023年6月16日9:30之前将投标文件送到达开标现场。逾期送达者予以拒收,投标文件一律不退回。投标单位也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送达投标文件相关资料。以上要求投标相关资料应密封并在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资格审查及商务评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证书证件等材料的原件,投标人自行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投标人自行对材料的真实性、清晰度负责。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3年6月16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吉安市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十一楼)。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xsggzy.cn/web/)、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上同时发布。
十、其他事项
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监督部门本项目招标监督部门为:吉安市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安市吉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北大道 6 号
联 系 人:罗惠  电话:18107963507
招标代理机构: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附140号5-01号
联 系 人:柯女士
电  话:17707969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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