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潜山市“和美舒州”乡村振兴(一期)项目——五大振兴实训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3gc24a02g125
预算金额400.06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先生1479050269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泰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华文琦0556-824788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潜山市“和美舒州”乡村振兴(一期)项目——五大振兴实训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H3GC24A02G125

招标人

潜山市黄铺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14790502695

最高限价

4000683.28元

代理机构

安徽泰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潜山市开发区八一大道与三合路交叉口1幢1号

联系人:华文琦   联系方式:0556-8247888、1836519927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合理价格竞争法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12日09点30分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开标评标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开标评标情况

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称

安徽二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投标工期

90日历天

  址

安徽省潜山市余井镇规划区田乐村后冲组

投标价(元)

3051321.14

项目负责人

程颖悟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2341********

技术负责人

朱小四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企业获奖

/

企业业绩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称

安徽省卓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投标工期

90日历天

  址

巢湖市南峰商务大厦9楼

投标价(元)

3054588.27

项目负责人

吴昊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2342********

技术负责人

惠艳春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

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企业获奖

/

企业业绩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称

 安徽湛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投标工期

90日历天

  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三河路与珍珠路交口合肥西南明珠汽车城1-1幢305室

投标价(元)

3055462.01

项目负责人

刘少华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2342********

技术负责人

张晓玲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

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企业获奖

/

企业业绩

/

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8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华文琦,联系电话:0556-8247888、18365199277。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56-8932940)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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