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首开段主变电所及供电系统工程施工总承包第三批自购物资自购物资(电缆支架)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3/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jxskd-gbd-wm-2023-0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雷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樊驰027-6552791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4
公告正文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首开段主变电所及供电系统工程自购物资(电缆支架)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JXSKD-GBD-WM-2023-03) 1.招标条件 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主变电所及供电系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市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首开段主变电所及供电系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本批次设备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主变电所及供电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津静线首开段工程)南起国际医学城站,终点接入M5线京华路站(又名京华东道站),途经静海和西青两个行政区。线路主要沿团泊大道路中敷设,线路全长约13.4km,其中高架段长约11.4km,路基段长约1.4km,地下段长约0.6km。共设车站3座,均为高架站,分别为国际医学城站、团泊西站和精武镇站。 2.2 招标内容 详见附件1:《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首开段主变电所及供电系统工程施工总承包第三批自购物资(电缆支架)公开招标包件划分一览表》。 2.3价格确定:本次采购单价为固定单价,确认成交后不接受价格浮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许可和认证要求:对列入国家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CCC认证、节能环保认证、铁路运输基础设备行政许可、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需提供相应许可或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具有与生产规模相应配套的设备; 4.财务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年至2021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完善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须具有通过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3年的型式试验报告或质量检测报告; 6.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投标人及制造商(如为代理商投标)近壹年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提供承诺书),(2)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3)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4)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限内,近两年在建设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及运营单位未明文禁止使用; 7.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至少2条城市轨道交通类似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含封面、首面、签字盖章页和合同清单、合同总金额)原件备查。(注:代理商提供的业绩应为所代理品牌的制造商业绩); 8.其他要求:(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的公司或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3.2(1)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或影印件资料,原件备查。(2)生产执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首开段主变电所及供电系统工程施工总承包第三批自购物资(电缆支架)公开招标包件划分一览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接受代理商投标。 3.5如技术规格书中涉及商务条款的内容,且有矛盾时,以商务资格要求表述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中国中铁招标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 com)进行投标人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平台注册及在线投标操作请参照“中国中铁招标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园地版块”中《投标人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http://www. 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03日至2023年03月08日17时00分前在中国中铁招标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平台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并请同时于2023年03月08日17时00分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ztwhwczx306@163.com(电话027-65527913)。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包件一览表(见附件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由投标人从基本帐户汇入如下帐户: 账户名称: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 账号:42001110208053013034。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天津静海线标书费”、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成功汇款后,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自行到平台指定页面下载招标文件。 4.3本次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 5.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物资报价表(Excel形式),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 投标文件和报价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14日09时30分。且投标文件必须是盖章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上传投标文件和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避免因网络故障等意外导致投标无效。 5.2 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下载后,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若显示文件损坏无法打开,将导致废标。 5.3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3日内,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电子版1份快递寄: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9号(关东科技园)七彩云综合楼3楼中铁武汉电气化局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舒涛,电话:027-65525230)、副本1份快递寄: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梧桐北里公建9号楼(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陈雷18684063889),逾期未寄出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未中标的投标人不需要提供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上同时发布。 6.2 有关招标文件的公告、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上发布。 7.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如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当天)发生系统故障,在系统维护正常后,投标截止时间顺延1小时至1个半小时,招标人同时在该平台标书补遗处发布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开标地点:线上开标;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开标后,投标人在平台查看开标结果。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首开段主变电所及供电系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地 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大道梧桐公社北里公建9号楼原售楼部 联 系 人:陈雷 电 话:18684063889 电子邮件:81314376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9号(关东科技园)七彩云综合楼3楼中铁武汉电气化局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樊驰 027-65527913 郑帅 027-65525230 电子邮件:ztwhwczx306@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 账 号:42001110208053013034 电 话:吴玥 027-65525230 wm20191008@163.com(请投标人将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如中标的代理费发票及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信息及收件邮寄地址发可编辑的文档至该箱) 上班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招标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首开段主变电所及供电系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2023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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