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水岸环境综合整治—翁源县新江镇九里樟香示范长廊万里碧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38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2-440229-04-01-149132
预算金额3800万元
招标公司翁源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岸环境综合整治—翁源县新江镇九里樟香示范长廊万里碧道工程,经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翁源县万里碧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翁发改投审[2021]5号文批准同意建设项目代码:2012-440229-04-01-149132,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翁源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韶关市翁源县周背水新江中学段。
2.2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本次水岸环境综合整治—翁源县新江镇九里樟香示范长廊万里碧道工程分为新江中学段与连心村段两段。工程建设碧道类型为乡野型,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和加固岸线总长8.1km,岸上碧道建设总长4.6km,文化广场3处,总面积约7000m²,新建通行桥3座,重建水毁桥1座,改造景观陂头2处,绿化景观提升和配套亲水平台及附属设施(包括石桌、石凳、路灯、景观小品、景观凉亭、公共厕所、自行车停放点和标识标牌等)景观建设内容。(自上而下)为龙仙支流汇合口处,终点至下溶角村处,项目建设城镇型碧道左右两岸合计总长82.71km,其中:新建堤防和堤防整治2.423km;驿站36处,每处占地面积约120㎡(其中:新建卫生间21.60㎡、自行车停靠点15㎡、休憩廊15㎡);休闲广场8处,总面积8251.45㎡;木栈道面积6135.58㎡;配套建设景观绿化、文化墙、标识、环卫设施、给排水、电气照明等配套设施1座,亲水平台1处,改造景观陂头1处,其余附属设施包括石桌、石凳、路灯、景观小品、景观凉亭等。
2.3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3800万元,本次招标的勘察设计费控制价暂定为180万元。
2.4招标范围:编制初步设计、地质勘察报告、招标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招标图工程量清单、招标预算等文件;工程勘察以及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包括设计变更报告和施工现场指导等),以上内容的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中,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包括设计变更报告和施工现场指导等)。
2.5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
(1)初步设计计划工期: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包括初步设计报告、地质勘察报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书、工程概算及工程相关图纸等能参加技术评审的所有成果;
(2)开完技术评审会次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对本项目初步设计技术评审会专家的评审修改意见的修改;
(3)自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招标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4)自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图纸。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3.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3.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3.2.3参加投标的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第①②项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以下第①项资质:
①设计企业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c、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②勘察企业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a、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b、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c、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国家建设部及广东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资质等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人员要求:
3.3.1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连续3个月(2023年3月至2023年6月)在本单位(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牵头人)的社保证明。
3.3.2勘察负责人: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连续3个月(2023年3月至2023年6月)在本单位(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的社保证明。
3.4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已登记的企业,需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发布,视为发送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网站下载。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
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的获取和电子投标。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保证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和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的提问和答疑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6.1在电子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提交已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将予以拒收。
6.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3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6.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投标人代表”)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以下的资料(如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 两 份清单)。
6.5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或未提交投标。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解密失败且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投标文件的;
(4)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七、开标
7.1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观看开标实况、提出异议或进行澄清、确认等操作(具体按招标文件和系统操作手册为准)。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2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3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翁源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幸福路27号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751-2861810
9.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何工
电话:0751-8219991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招标人:翁源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 26 日
本招标项目水岸环境综合整治—翁源县新江镇九里樟香示范长廊万里碧道工程,经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翁源县万里碧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翁发改投审[2021]5号文批准同意建设项目代码:2012-440229-04-01-149132,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翁源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韶关市翁源县周背水新江中学段。
2.2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本次水岸环境综合整治—翁源县新江镇九里樟香示范长廊万里碧道工程分为新江中学段与连心村段两段。工程建设碧道类型为乡野型,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和加固岸线总长8.1km,岸上碧道建设总长4.6km,文化广场3处,总面积约7000m²,新建通行桥3座,重建水毁桥1座,改造景观陂头2处,绿化景观提升和配套亲水平台及附属设施(包括石桌、石凳、路灯、景观小品、景观凉亭、公共厕所、自行车停放点和标识标牌等)景观建设内容。(自上而下)为龙仙支流汇合口处,终点至下溶角村处,项目建设城镇型碧道左右两岸合计总长82.71km,其中:新建堤防和堤防整治2.423km;驿站36处,每处占地面积约120㎡(其中:新建卫生间21.60㎡、自行车停靠点15㎡、休憩廊15㎡);休闲广场8处,总面积8251.45㎡;木栈道面积6135.58㎡;配套建设景观绿化、文化墙、标识、环卫设施、给排水、电气照明等配套设施1座,亲水平台1处,改造景观陂头1处,其余附属设施包括石桌、石凳、路灯、景观小品、景观凉亭等。
2.3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3800万元,本次招标的勘察设计费控制价暂定为180万元。
2.4招标范围:编制初步设计、地质勘察报告、招标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招标图工程量清单、招标预算等文件;工程勘察以及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包括设计变更报告和施工现场指导等),以上内容的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中,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包括设计变更报告和施工现场指导等)。
2.5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
(1)初步设计计划工期: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包括初步设计报告、地质勘察报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书、工程概算及工程相关图纸等能参加技术评审的所有成果;
(2)开完技术评审会次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对本项目初步设计技术评审会专家的评审修改意见的修改;
(3)自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招标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4)自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图纸。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3.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3.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3.2.3参加投标的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第①②项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以下第①项资质:
①设计企业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c、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②勘察企业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a、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b、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c、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国家建设部及广东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资质等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人员要求:
3.3.1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连续3个月(2023年3月至2023年6月)在本单位(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牵头人)的社保证明。
3.3.2勘察负责人: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连续3个月(2023年3月至2023年6月)在本单位(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的社保证明。
3.4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已登记的企业,需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发布,视为发送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网站下载。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
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的获取和电子投标。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保证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和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的提问和答疑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6.1在电子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提交已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将予以拒收。
6.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3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6.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投标人代表”)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以下的资料(如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 两 份清单)。
6.5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或未提交投标。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解密失败且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投标文件的;
(4)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七、开标
7.1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观看开标实况、提出异议或进行澄清、确认等操作(具体按招标文件和系统操作手册为准)。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2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3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翁源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幸福路27号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751-2861810
9.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何工
电话:0751-8219991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3年 7 月 26 日 16 时 00 分 |
2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 8 月 16 日 11 时 00 分 |
3 |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2023年 8 月 6 日16时00分 |
4 | 网上答疑 时间 | 2023年 8 月 6 日16 时30分至2023年 8 月 9 日16时00分 |
5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3年 8 月 15 日 11 时 00 分; 投标保证担保办理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15 日 11 时 0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15 日 11 时 00 分。 |
6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023年 8 月 16 日 11 时 00 分 |
7 | 投标相关资料(如有) 递交时间 | 2023年8 月16 日 10 时 30 分至2023年 8 月 16 日 11 时 00 分 |
8 | 投标相关资料(如有) 递交地点 |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地址: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63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9 | 开标时间 | 2023年 8 月 16 日 11 时 00 分 |
10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地址: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63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11 | 其他 | 投标人应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办理企业CA认证、企业入库等,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文件及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招标人:翁源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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