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C316厂房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4/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C316厂房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主为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建设项目为C316厂房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275亩,拟建设内容包含C1厂房、C2厂房、C3厂房、C5厂房、C6厂房和相应室外工程等。
本项目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二组,雪荷载准永久值系数分区为Ⅱ区,中国建筑气候区划为寒冷地区。
2.1.1 C1厂房
本厂房基底面积约为4900㎡,建筑面积约为5500㎡,最大跨度不小于65m。
2.1.2 C2厂房
本厂房基底及建筑面积约为10200㎡,最大跨度不小于80m。
2.1.3 C3厂房
本厂房基底及建筑面积约为3100㎡,最大跨度不小于25m。
2.1.4 C5厂房
本厂房基底及建筑面积约为13600㎡,最大跨度不小于60m。
2.1.5 C6厂房
本厂房基底及建筑面积约为5100㎡,最大跨度不小于60m。
本次招标时上述拟建设内容基底、建筑、占地面积及长度等均为暂定值,在满足工艺及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实际允许偏差范围为±5%。
2.2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 计划工期: 295 日历天。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
(1) 勘察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设计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
(3)施工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信誉要求:在招标与合同签订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3.1.4人员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2)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投标人勘察单位人员);
(3)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证书;
(4)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人员)
3.1.5财务要求:联合体各成员近3年(2019年至202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会计附注,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勘察资质单位:
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新承接或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0年 1 月 1 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2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提供);
(2)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新承接或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20年01月0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2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3) 施工资质单位:
近3年新承接或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 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20年01月0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2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设计采购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 3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07日22时至2023年04月14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www.eavic.com/rest/index)进行注册后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并办理CA数字证书。如有疑问,请致电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400-890-0880。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8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款打入下列指定账户(须由投标人对公账户打入),支付成功后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公司名称: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户:平安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15175066250084
联 系 人:杨振
电 话:029-81870834
用途或摘要栏填写:(项目名称)标书款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对公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4.3 投标人必须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否则无法投标。(详见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相关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28日9时30分,投标人必须在此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传至中国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www.eavic.com/rest/index)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文件,如传至中国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的电子版文件内容与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5.2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经一路39号成飞宾馆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文件要求密封的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则认为此投标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7.监督部门:航空工业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与法律部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28-87497518
传 真:028-8740747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11层
联 系 人:杨 振
电 话:029-81870834
邮 箱:gkjy818527@163.com
传 真:010-68118720
1.1本招标项目C316厂房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主为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建设项目为C316厂房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275亩,拟建设内容包含C1厂房、C2厂房、C3厂房、C5厂房、C6厂房和相应室外工程等。
本项目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二组,雪荷载准永久值系数分区为Ⅱ区,中国建筑气候区划为寒冷地区。
2.1.1 C1厂房
本厂房基底面积约为4900㎡,建筑面积约为5500㎡,最大跨度不小于65m。
2.1.2 C2厂房
本厂房基底及建筑面积约为10200㎡,最大跨度不小于80m。
2.1.3 C3厂房
本厂房基底及建筑面积约为3100㎡,最大跨度不小于25m。
2.1.4 C5厂房
本厂房基底及建筑面积约为13600㎡,最大跨度不小于60m。
2.1.5 C6厂房
本厂房基底及建筑面积约为5100㎡,最大跨度不小于60m。
本次招标时上述拟建设内容基底、建筑、占地面积及长度等均为暂定值,在满足工艺及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实际允许偏差范围为±5%。
2.2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 计划工期: 295 日历天。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
(1) 勘察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设计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
(3)施工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信誉要求:在招标与合同签订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3.1.4人员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2)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投标人勘察单位人员);
(3)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证书;
(4)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人员)
3.1.5财务要求:联合体各成员近3年(2019年至202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会计附注,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勘察资质单位:
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新承接或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0年 1 月 1 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2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提供);
(2)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新承接或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20年01月0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2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3) 施工资质单位:
近3年新承接或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 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20年01月0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2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设计采购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 3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07日22时至2023年04月14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www.eavic.com/rest/index)进行注册后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并办理CA数字证书。如有疑问,请致电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400-890-0880。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8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款打入下列指定账户(须由投标人对公账户打入),支付成功后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公司名称: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户:平安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15175066250084
联 系 人:杨振
电 话:029-81870834
用途或摘要栏填写:(项目名称)标书款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对公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4.3 投标人必须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否则无法投标。(详见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相关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28日9时30分,投标人必须在此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传至中国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www.eavic.com/rest/index)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文件,如传至中国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的电子版文件内容与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5.2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经一路39号成飞宾馆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文件要求密封的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则认为此投标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7.监督部门:航空工业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与法律部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28-87497518
传 真:028-8740747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11层
联 系 人:杨 振
电 话:029-81870834
邮 箱:gkjy818527@163.com
传 真:010-68118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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