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望城区公路养护中心:2024-2026年度日常养护服务(河西一片区)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526.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26.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2024-2026年度日常养护服务(河西一片区)
二、采购预算:5262000元/年,预计采购养护期时长3年,总预算为15786000元。(该预算为预估金额,实际发生量以采购人根据日常巡查和检查结果下达任务单。)
三、项目概况:按照《湖南省普通国省道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湘交计统〔2019〕38号文件)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望城区内靖港镇、乔口镇、高塘岭街道(新康片区)辖区内公路(含桥梁)及附属设施,进行日常巡查、日常保养和小修服务。
四、服务周期:服务期为三年(具体服务起止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工作情况确定),合同一年一签。在此期间如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
一、项目清单、内容及要求
1.项目清单
标段
所属
乡镇
国道
省道
县道
移交
道路
年度预计服务金额
三年度总服务金额
2024-2026年度日常养护服务(河西一片区)
靖港镇、乔口镇、高塘岭街道(新康片区)

S101(K22.962-K39.672)、S321(K0-K16.217)、S324(K212.998-K227.718),累计47.647公里
X008(K0-K26.397)、X010(K0-K2.168)、X011(K0-K10.61)、X069(K0-K16.522)、X070(K0-K1.999)、X072(K0-K11.904)、X193(K0-K2.080)、X194(K0-K8.790)、X195(K0-K3.382)、X196(K0-K0.424、K1.251-K9.860),累计92.885公里
/
526.2万元
1578.6万元
备注:对于新移交至公路养护中心管养的公路和道路,由属地片区服务单位负责,在服务范围外的,按就近原则由邻近片区服务单位负责,并据实增加年度养护服务费用。

 2.服务内容及要求
2.1 服务内容及要求
2.1.1 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下表内容(包括公路养护技术标准(2023)涉及的内容):
具体分项
主要内容
路基
1.清除土路肩、坡面、中央分隔带、防护及支挡结构物上的杂物、杂草;
2.局部加固路肩,填补路肩警星缺口和坡面零星冲沟等;
3.疏通防护及支挡结构物的泄水孔;
4.疏通边沟、截水沟、排水槽和集水井等排水设施;
5.清除遮挡安全视距和标志的设施和植物;
6.清除零星塌方、上边坡危石和碎落岩士;
7.防护及支挡结构物日常维修;
8.小型灾毁处治。
路面
1.清除路面泥土、积沙、杂物、散落物、积水、积雪和积冰等;
2.铺撒路面防冻和防滑料等;
3.疏通路面排水设施;
4.沥青路面单个面积小于0.5m2的局部裂缝、坑槽、车辙、沉陷、拥包、松散和泛油等病害处治;
5.水泥混凝土路面清缝、填缝料局部填补或更换,局部裂缝、坑洞、角隅断裂、错台和脱空等病害处治。
桥梁、
涵洞
1.清除桥面泥土、积沙、杂物、散落物、积水、积雪和积冰等;
2.铺撒桥面防冻和防滑料;
3.桥面系其他设施、桥梁上部结构和下部结构部件及构件保洁、除冰和除雪等
4.疏通排水设施;
5.桥面局部病害处治、桥面系其他设施日常维修或局部更换;
6.桥梁上部结构和下部结构局部病害处治,钢结构连接件日常维修或更换;
7.河床铺砌、防护及调治构造物日常维修;
8.清除桥下和调治构造物周边漂浮物;
9.疏通涵洞,洞身、洞外工程及附属设施日常维修。
交通安全设施
1.标志牌、里程碑、百米桩和界碑保洁、局部修复或更换;
2.路面标线、立面标记和突起路标保洁、局部补划、更换或补缺;
3.护栏、栏杆、防撞垫和防撞桶等防护设施局部修复或更换;
4.轮廓标、示警桩、示警墩和道口标柱等视线诱导设施保洁、局部修复或更换;
5.中央分隔带防眩板或防眩网保洁、补缺、局部修复或更换;
6.隔离栅、防落物网和防落石网防腐层补涂、局部修补或增补,清除杂物和杂草;
7.避险车道制动床集料定期翻松,清除避险车道内的事故车辆和制动床杂物,化解冻结集料等;
8.防风栅、防雪栅、防沙栅和积雪标杆等局部修复、增设或更换。
绿化与环境保护设施
1.公路用地范围绿化植物灌溉、排涝、除草、整形修剪和病虫害防治;
2.公路用地范围内绿化植物补植和改植;
3.行道树刷白;
4.声屏障、污水处理设施和水土保护设施等日常维护。
其他
12345热线、数字城管、“热线+网络,吹哨+报到”、应急抢险突发事件、检查评比,交通顽瘴痼疾等。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 服务时间及地点1.1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附件:
望城区公路日常养护服务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提高公路管养能力和水平,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实现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的目的,依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望城区内按干线公路管养的国、省道及按农村公路管养的省、县道和区政府移交管养的其它道路。
第三条 本办法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考核结果与养护经费相挂钩。
第二章 考核方式
第四条 由望城区公路养护中心(以下简称养护中心)对养护服务单位进行日常监督和考核,养护服务单位必须服从养护中心的指挥和安排,并接受管理、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 本办法实行百分考核制,具体分值详见《养护服务项目考核评分表》:
(一)由养护部牵头,采取定期按月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服务单位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养护中心下达的日常养护任务完成情况及各线路的日常养护情况。
(二)本评分以沿途目测、现场勘查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95 分按照合同支付相应款项;85≤考核评分﹤95 ,按照“(95-考核评分)*4000元”扣除相应款项;当服务单位考核评分70﹤考核评分≤85 分,按照“(95-考核评分)*4000元”扣除相应款项,取消本月的绩效奖金;当服务单位考核评分≤70 分,月考核为不合格,取消本月的日常养护费和绩效奖金。
第六条 本办法实行考核淘汰机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核减养护费,直至取消养护服务单位评先资格和下年度养护承包资格。
1、因合同履行养护不力,导致公路病害严重、路况差,人民群众出行负面影响大反应强烈,其中有一条以上(含)线路考核不合格的。
2、因极端气候、雨雪、水毁、塌方等情况发生,未采取相关有效措施,不及时汇报情况,处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遵守养护作业规程,养护人员不着公路养护标志服,不设安全标志或养护施工作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4、片区养护承包单位发生侵占、克扣养护民工劳务报酬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中标方签订的公路养护服务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1、中标方如违反有关廉政规定,一经查实,当月直接定为不合格。累计两个月不合格,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
2、中标方连续两个月综合考评得分低于70分的,中标方必须按照相关要求整改到位,同时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
3、中标方施工的项目有重大质量问题,造成采购方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时,中标方必须返工至合格,并消除造成的影响。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
4、中标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1人及以上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时,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
第三章 考核内容与要求
第七条 本办法从项目管理、养护管理、安全管理、内业管理及其他加减分项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八条 项目管理考核:
(一)场地建设:有固定的项目部场地、硬件设施等用于办公、值班、存放机械设备、物资的场所。
(二)常驻人员配置:至少配备施工负责人1人(至少拥有施工员证书)、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至少拥有安全员证书)、专职内业资料员1人(至少拥有资料员证书)、作业工人≥8人;应24小时有人值守,能履行养护岗位职责。
(三)机械设备配置:
1.常备设备:至少配备养护作业车≥2台;小型机具配置割草机≥4台、油锯≥2台,切割机1台,清灌缝设备1套,热熔标线设备1套,平板夯1台,手电镐≥1台、小型发电机1台,其余机械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
2.应急设备:压路机、水车、除冰机械(平地机、铲车)、吸污车等,按照应急的需要或工作要求,及时租赁配备到位。
(四)制度建设:公路日常巡查制度、公路日常养护及抢修制度、公路养护人员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各项制度健全完备。
第九条 养护管理考核:
(一)日常养护
1、路基:路肩无超过10cm的高草,路肩排水顺畅;边沟排水通畅,无杂物、杂草淤积现象;边坡、护坡、挡墙等完好,路基无缺口和坍塌现象,每年要对路肩杂草和边沟清理至少2次(分别在半年度检查和年末检查之前)。
2、路面:预防性养护工作到位、小修处治及时,沥青路面无坑槽、龟裂、沉陷翻浆、纵横向裂缝等未及时处置现象;水泥路面无接裂缝失养、破碎板、断角等未及时处置现象;无路面弃养情况。
3、沿线设施:沿线设施完好、设置和维护到位,无标线失效、护栏缺损、公路标志损坏等现象。
4、绿化:绿化管护到位,无乔、灌木枯株、路树歪倒、路树遮挡标志、里程碑等现象,交叉路口左右30m范围绿植修剪高度始终保持不能超过1m,每年要至少进行2次大的绿化修剪(分别在半年度检查和年末检查之前),行道树刷白至少1次(10-12月份)。
5、桥涵:保持桥面整洁、附属设施完好、泄水孔无堵塞;涵洞无淤塞。桥涵病害及时修复,标志设置规范,附属设施完好。支座、伸缩缝等关键部位日常养护到位,伸缩缝的每月至少清理一次,及时更换破损胶条,胶条更换时间应在雨季之前,宜在每年4月、11月左右;构件刷漆等防护性保养,应在汛前与汛后进行;四、五类危桥管制规范等。
6、保洁:经常清扫路肩、路面及桥面,及时清除杂物、定期清洗路缘带或边缘带,确保路容路貌干净、整洁。
(二)日常养护巡查
1、干线公路巡查,每天1次,列养农村公路巡查,每周1次;巡查全过程开启“长沙公路养护管理系统”和“湖南省国省道智能化养护系统”;在开展桥梁巡查时,要开启“湖南省公路桥梁管理系统(CBMS)”。
2、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要适度增加对桥梁、长下坡、迎风面等易结冰及发生危险的路段的巡查频次。
3、四类桥每天检查登记1次,三类桥每月检查登记3次,一、二类桥每月检查登记1次。
4、巡查和作业人员应身穿印有“望城公路”字样的反光标志服,携带通讯及照相工具、反光锥、作业标志牌、铁锹、扫把、巡查记录本、笔等。
5、巡查人员完成巡查后要填写巡查记录,内容包括:路段起止桩号、检查时段、巡查情况、处理结果及时限、巡查人、责任人以及天气情况等。填写要做到及时、准确、真实,字迹清晰,用钢笔或签字笔等填写,严禁用铅笔填写。
(三)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处置措施
巡查发现问题应依照《望城区公路养护项目标准化施工图纸》的要求及时进行处置。
1、发现有影响行车安全的碎落物等应及时清除;
2、发现公路边沟淤塞、排水不畅时,应及时予以疏通,雨季要加强对边沟的巡查和清理;
3、对≤0.5m2的路面坑槽应及时填补修复,用沥青拌合料修补时,修补面要方正,纵横边缘成90度角,并保证平整度,对于≥0.5m2的路面坑槽应及时报告养护部;
4、经常清扫桥面积砂、垃圾,经常疏通桥梁伸缩缝内的石块和其它杂物,经常疏通桥面泄水孔;
5、附属设施损坏的要及时修复,需要更换材料的及时报告养护部;
6、公路发生水毁或地质灾害时要立即设立警示标志、并做好安全维护,并及时报告养护部;
7、当雨天巡查发现公路险情时,应及时排除,避免造成交通中断,不能处理时应设立警示标志,及时向养护部报告;
8、对于雨雪冰冻和防汛等自然灾害,按养护中心要求做好应急和处置工作;
9、对于养护中心交办的其他小修养护工程,要按任务单时限进行施工,实际进度不得滞后于计划进度。
(四)小修及其他养护服务项目
1、小修及其他养护服务项目实行派单制。
2、养护服务单位接到养护部派单后,养护材料、施工工艺均要严格按《望城区公路养护项目标准化施工图纸》的要求执行,确保养护项目质量。
3、小修及其他养护服务项目实施时,主动报养护部派人现场监督,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与计量必须养护部至少两人在场,并使用水印照片真实反映现场人员及工程状况。
(五)平台案件受理和处置
1、对于中心派发的热线平台案件(含12345、数字城管、雷锋哨单、暗访平台、顽瘴痼疾案件等),应在1小时内到达位置,在案件要求时间内完成处置,并将处置完成情况按要求上报养护部;
2、由于采购材料、施工工艺时限、恶劣天气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在工单期限内完工的,应先及时采取前期处置措施并提出延期申请,对不能及时完成热线平台案件,造成养护中心被扣分、被通报等恶劣影响的,当季度考评分判定为﹤70分。
(六)省、市级工作配合情况
1、按照省厅、省中心的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相关资料,不出现上报不及时、质量粗糙、逻辑不闭合等情况。
2、对于养护中心派发的省市巡查通报整改事项,在通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按要求将处置完成情况汇总上报养护部。
3、省年末干线公路检查和省年末农村公路检查时,应配合做好各项迎检工作,确保农村公路的中等路率和干线公路的优良路率。
第十条 安全管理考核:
(一)安全教育:施工安全制度健全,严格落实班前会议及安全交底制度,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安全教育培训。
(二)现场设置:养护作业区按《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设置规范、必要的标志、照明、隔离等安全设施,交通管制过程中指示标志齐全,封闭措施得力,配备专职人员指挥,安全措施到位。
(三)交通分流:养护任务需编制交通专项分流组织方案的按要求编制并报相关单位审批。
(四)隐患排查: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台账,及时更新和记录安全隐患处置情况。
(五)文明、环保施工:施工单位按要求统一着装文明施工、环保施工。
第十一条 内业管理考核
本条所称内业资料是指在养护日常生产与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阅、利用、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和照片影像等,其管理时须遵循“统一管理、规范填写、及时归档”的原则。
(一)资料管理:内业资料齐全完整、规范,按要求及时分类、整理并归档,内业资料包括:巡查日志、施工日志、施工前后对比照片及问题整改情况、安全隐患台账、应急保通资料等。资料归档的档案盒、封面题名、分类档号应按统一标准执行,集中存放,且有专人管理,便于查阅。
(二)信息报送:信息化平台的使用及报送、及时上报计量资料及公路相关信息,一路一档工作资料详实有特点。
(三)资料真实性:不得采取伪造证据或其他欺骗手段,在结算中谋利。
第十二条 服务评价考核
(一)服务单位须按要求配合完成各项检查任务。
(二)服务单位须信守合同承诺,履行合同约定事宜。
(三)服务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出工出力,无不良行为。
第十三条 其他考核
(一)扣分项:
1、民工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
2、民工保险:及时为民工缴纳意外伤害险、工伤保险等相关保险。
3、社会影响:受到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加分项:
1、精品工程:工程质量等级优良,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无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被省市交通主管部门评定为精品工程。
2、特色工程:创新养护形式,推广使用机械化、智能化养护手段;配合养护中心,盘活固定资产打造特色工区;因地制宜,主动打造养护品牌工程,受到市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40—400万的养护工程项目参照《湖南省普通国省道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实施。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最终解释权归望城区公路养护中心。
公路日常养护服务考核评分表
序号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评分
扣分原因
1
项目管理
(10分)
场地建设
 
驻地标准化建设规范,项目部场地、硬件设施等齐全
驻地未按标准化建设要求进行功能分区的,每缺一项扣1分;驻地硬件设施不到位的,每发现一项扣0.5分/次;驻地环境脏乱差,每次扣1分;
 
 
人员配置
 
项目人员配备齐全,能及时到岗,履行职责
项目人员配备不齐,每发现一次,扣1分/人;工作人员未及时到岗履行职责,每发现一次,扣1人/人;工作人员未按时按标准完成任务,每次扣0.5分/人
 
 
机械设备
配置
机械设备设施完备齐全
机械设备按未要求摆放在固定场所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机械设备配备有缺失的,每发现一项扣1分/次;机械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制度建设
各项制度健全完备
制度没上墙,每发现一项扣0.5分/次;制度不健全,缺一项扣0.5分/次
 
 
2
养护管理
(55分)
 
路基
路肩无高草;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边坡、护坡、挡墙等完好;路基无缺口和坍塌;按时完成杂草及边沟清理工作。
路肩有反坡、缺口无治理,每发现一次扣0.5分;边沟淤塞、排水不畅,每发现一次扣0.5分;路肩未按规定时间完成除草除杂,每发现一次扣0.5分;路肩有乱堆乱放、边坡塌方未及时清理,每发现一次扣0.5分
 
 
路面
 
保持路面整洁、无堆积物;对出现的病害及时修复,确保路面无坑洞、坑槽、无泥;无路面弃养
路面抛洒、污染、清洁不到位,每发现一次扣0.5分;路面坑洞、坑槽未及时修补,每发现一次扣0.5分;雨天路面积水未及时处理,每发现一次扣0.2分;发现路面弃养扣,每发现一次扣1分
 
 
桥梁、涵洞
保持桥面整洁、附属设施完好、泄水孔无堵塞;做好伸缩缝、支座等部位的日常保养与维护工作;涵洞无淤塞
涵洞淤塞、排水不畅未及时清空,每发现一次扣0.5分;桥梁日常养护伸缩缝、泄水孔未清理,每发现一次扣0.5分;桥面有抛洒、污染,锥坡杂草未除,每发现一次0.5分
 
 
附属设施
沿线设施完好、设置和维护到位,无标线失效、护栏缺损、公路标志损坏等现象。
标志标牌、道口桩、爆闪灯、百米桩等设施缺失、损坏、倾斜、遮挡等现象未及时维护更换,每发现一处扣0.5分;钢护栏、标志标牌、公交站台、中间隔离护栏等附属设施污染严重未及时清洗,每发现一次扣0.2分
 
 
绿化维护
绿化护管得力(含扶正、修剪、维护、刷白等)
 
行道树枝条影响行人与车辆通行的,下垂枝低于3m,未按时砍枝,每发现一次扣0.2分,红叶石楠、灌木丛未及时修剪,影响视线及美观,每发现一次扣0.2分,夏天高温季节未常态化施水,出现枯死现象,每发现一次扣0.2分;行道树、乔木倾斜、倾倒现象未及时处理,每发现一次扣0.5分,未按要求进行修剪或刷白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日常巡查
按要求进行干线公路巡查、列养农村公路巡查及桥梁巡查等,并按期做好记录。
每督查中发现无人上路,每次扣1分;无巡查记录,记录不完整、不真实、不清晰,每发现一次扣0.5分;巡查全过程未开启“长沙公路养护管理系统”和“湖南省国省道智能化养护系统”每发现一次扣0.2分;;桥梁巡查时,未开启“湖南省公路桥梁管理系统”每发现一次扣0.2分;未按要求着装巡查,每发现一次扣0.1分;
 
 
工程质量
不得出现违反施工规范及方案、工程强制性标准的行为;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须通知业主负责人及监理现场检查并记录资料
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未通知业主负责人及监理到场的,每发现一处问题,扣3分;施工过程中为按要求上传影像资料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未按施工规范、设计图、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的,需返工重做,并扣3分/次;
 
 
 
 
应急任务
应急类任务必须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在1小时内未到达现场,每发现一次扣1分,每超时30分钟达到,再扣1分,5分封顶;未在规定要求时间内及时处理到位的扣2分/次,每推迟一天完成任务加扣分,5分封顶;
 
 
3
安全管理
(20分)
安全教育
施工安全制度健全,严格落实班前会及安全交底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无施工安全制度扣5分; 施工安全制度不健全的,扣1分/项; 每季度没有开展1次安全教育培训的,扣2分;未严格落实班前会议及安全交底制度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未按执行安全交底制度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现场设置
养护作业区按规范及要求设置安全设施,交通管制过程中指示标志齐全,封闭措施得力,专职人员指挥,安全措施到位
养护作业区未按《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设置标识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养护作业时缺少必要的标志、照明、隔离等安全设施标牌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道口桩、爆闪灯、百米桩等设施缺失、损坏、倾斜、遮挡等现象未及时维护更换,每发现一次扣0.5分;交通管制过程中指示标志不齐全的,每发现一项扣1分/次;养护作业封闭措施不得力,未配备专职人员指挥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交通分流
需编制交通专项分流组织方案的,按要求编制并报审
未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交警部门要求编制交通专项分流组织方案的,每次扣3分;未及时上报相关单位审批,每出现一次扣1分;
 
 
隐患排查
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台账,及时更新和记录隐患处置情况。
未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要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的,每处扣2分/次,未按要求记录安全隐患处置情况的,每次扣2分; 未及时建立及更新台账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处;
 
 
文明、环保施工
施工单位按要求文明施工、环保施工
工作人员未穿或着装不规范,每发现一次扣0.5分/人;工作时间发现斗殴、吵架、喝酒当班,每发现一次扣1分;施工作业未设置安全标识或施工不规范,每发现一次扣1分/处;发生人货混装现象,每发现一次扣5分.
 
 
4
内业管理
(5分)
资料完整
内业资料齐全完整、规范,按要求及时分类、整理并归档,一路一档资料详实
巡查日志、施工日志、施工前后对比照片及问题整改情况、安全隐患台账、一路一档、应急保通资料等,每缺一项,扣0.5分;未按要求记录、收集内业资料的,每处扣0.5分;内业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的,扣0.5分/项;内业资料未按要求分类整理归档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内业资料管理混乱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内业资料遗失的,扣5分;
 
 
信息报送
信息化平台的使用及报送、计量资料及其他业主要求的信息要及时报送。
未按要求使用信息化平台或报送的,每次扣2分;未按要求收集计量资料的,每次扣2分;伪造计量资料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未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资料的,0.5分/次;
 
 
资料真实性
资料真实,不得采取伪造证据或其他欺骗手段,在结算中谋利
伪造资料骗取服务费用的,收回相关结算款项,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伪造资料应付考核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项
 
 
5
服务评价
(5分)
工作配合
所有人员须配合各项检查工作,包括配合省市巡查通报事项整改,配合省年末干线公路、省年末农村公路的迎检工作等工作。
未及时配合省市巡查通报整改事项的,扣2分/次,处置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次;未及时配合省年末干线公路、省年末农村公路的迎检工作,扣2分/次;未按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10分;工作人员在配合检查过程中不听指挥的,每人扣5分;因工作配合不当,严重影响检查结果的,扣5分/次;
 
 
合同履约
须信守合同承诺,按时按质履行合同约定
未按时履行合同承诺的,扣3分/次;履行合同有瑕疵的,每次扣3分;严重违约的解除合同;
 
 
工作态度
所有人员工作态度端正
工作人员不按时到岗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人;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职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人;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存在喝酒、打牌、打架等不良行为的,发现一次扣1分/人;不服从管理的不良行为,每发现一次扣1分
 
 
6
其他
(5分)
民工工资
不得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
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出现一次扣5分
 
 
民工保险
及时为民工缴纳意外伤害险、工伤保险等相关保险
未及时缴纳意外伤害险、工伤保险等相关保险的,出现一次扣1分
 
 
社会影响
受到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情况严重的解除合同;
 
 
7
加分项
(10分)
精品工程
养护项目被省市交通主管部门评定为精品工程。
依照实际情况,省级加10分,市级加5分;
 
 
特色工程
创新养护形式,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工程,受到市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
被省市点名表扬并予以推广的,省级加10分;市级加5分;被省市级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省级加4分;市级加2分;
 
 

 
六、验收标准:
验收要求:
1、项目验收按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按照投标人所投折扣率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市场在服务期限内的物价上涨因素投报折扣率,在服务期内,采购人非政策因素下不进行设施材料价格调整。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税金、运输、装卸、施工(含施工辅材、设备)、仓储、损耗等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费用);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管理上产生的的一切费用应充分考虑,如在服务过程中有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派出人员的统一监督管理,对采购人提出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无条件进行整改,负责已完工工程验收之前的无偿维护及验收后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无偿维修。
3、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全部赔偿。在本项目施工过程及质保期内因项目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及质量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中标人不得拖欠农民工薪资,应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薪资支付。
5、本项目不安排投标前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长沙市望城区公路养护中心2024-2026年度日常养护服务共分为四个标段(河东一片区、河东二片区、河西一片区、河西二片区),每一个投标人最多可选择其中一个标段参与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参数响应,中标人应在中标后按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将评审标准相关的证书及证明材料等提供给采购人核查,如查有虚假,上报上级财政主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取消其中标资格,接受相应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未在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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