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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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余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区工020-8354524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增城区开发区下沉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标段二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06-440118-04-01-302759)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相应资金证明,增城区开发区下沉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段二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增城区开发区下沉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段二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20-8266331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区工            联系电话:020-8354524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投诉电话:020-82639502  

三、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增城区永宁街长岗村、宁西街创誉路,服务范围为永宁街道,宁西街道和增城区技术开发区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永宁街长岗村创誉路与永和河交界的西南角,厂区建设征用地99.99亩,新建开发区下沉式污水处理厂,采用全地下布置形式,近期总建设规模15万m3/d,生活污水厂设计规模10万m3/d(土建一次性完成,设备安装7.5万m3/d),工业废水厂5万m3/d;新建生活污水厂DN1500尾水排放管约12 米,工业废水厂DN1200尾水排放管约4.0 公里。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标段。

2、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范围:

1)完成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优化并配合送审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工作;设备技术要求编制;施工技术文件编制;第三方监测及检测技术要求编制;参加各专项评审会议;协助办理本工程引起的工程设计报建手续;现场技术服务;工程调整、施工过程设计变更手续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

2)完成厂区BIM设计及施工阶段应用,服务范围为供本工程厂区施工图设计、厂区施工阶段的BIM技术应用及成果提交,包含前期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移交阶段的BIM技术应用及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前期准备阶段BIM应用:制定BIM工作大纲及BIM技术标准。

②设计阶段BIM应用:建立符合设计深度的BIM模型;利用BIM模型进行碰撞检查、设计优化、净空检查、动画漫游等BIM技术专项应用;利用BIM模型进行工程设计交底等。

③施工阶段BIM应用:利用BIM技术辅助、配合施工单位,建立BIM施工模型;实现工程项目施工可视化模拟及三维动画展示、施工方案优化、施工进度和成本的动态管控;配合发包人统筹协调BIM与智慧工地、BIM与数字化施工等BIM+的应用管理工作。

④竣工移交阶段BIM应用:移交竣工BIM模型,并按要求提供技术支持等。

2)设备集成供货及服务:负责提供本工程的设备(含备品备件)采购、部分设计参数、设备选型及设备参数的优化、运输、交货、指导调试及指导安装、技术资料、培训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

3)工程施工范围: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人工、包材料设备、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通过、包保修、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

2)根据发包人要求,负责施工负责设备保管、安装及调试

3)负责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工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项目移交的工程总承包,配合业主办理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完成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3、最高投标限价为1158679823.03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872231527.98元,设备购置费最高限价271572598.43元,施工图设计费最高限价12392859.72元,厂区BIM设计及施工阶段应用费最高限价2482836.90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解决。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3610000分至202362109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和拟登记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注: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情况、拟登记人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以及拟登记人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登记时间:2023610000分至20236210930分。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网上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修改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

注:有关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操作指南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办事指引。

3.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对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否被交易平台其他项目锁定进行检查,如果已经锁定,则无法完成投标登记。成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即自动解锁。如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登记时间。

4.广东中京建设有限公司因在增城区水务工程建设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根据《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对广东中京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不良行为的通报》(穗增水〔2020〕102号)的规定,不予以接受广东中京建设有限公司参加增城区水务建设项目的投标,有效期至2023年9月27日。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610000分至20236210930分。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注:有关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操作指南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办事指引。

3.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20236210915分至202362109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2开标室(增城区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需提供法定人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电子光盘需按招标文件规定封装。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4.解密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为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开标时间:20236210930,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2开标室(增城区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日程安排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或逾期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8.投标担保:投标担保5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及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的资质要求。

2)施工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①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执行。

②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③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 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资质相应要求如下: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6.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下同)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2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单位提供)的人员为:给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6.3专职安全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综合类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综合类C3类)。

6.4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合同金额30000万元(或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水质净化厂(含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

注:①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合同文件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②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文件(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6.5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设计负责人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6个月(时间为: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在相应单位(含分公司等分支机构)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

7.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一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其中:施工单位1家、设备集成供货及服务单位1家、设计单位2家)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联合体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标段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8.2投标人拟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单位的正式员工;以上3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相应的施工任务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9.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未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息登记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分工对应的企业信息登记信息)。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等法定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等法定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排水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2663316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81号融媒体中心8层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gz.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其它

1.本工项目对中标及未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2.本项目的前期服务机构:广东华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初步设计单位)、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广州市增城排水有限公司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61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施工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8)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19)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如有,提供具体名单;如无,则删除。)。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承诺,按照招标公告第十一点“投标人合格条件”中第9条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未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投标。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可只需联合体主办方签名及盖章。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增城区开发区下沉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段二

致:广州市增城排水有限公司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投标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1:(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2:(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3:(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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