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锦州市传染病医院租赁空调客车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金额
35.6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700-02654
预算金额35.6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盛先生0416-2110816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锦州市传染病医院租赁空调客车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24 11:5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锦州市传染病医院租赁空调客车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3-210700-02654

项目名称:锦州市传染病医院租赁空调客车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租赁空调客车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虎跃(锦州)长途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古塔区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2号

中标(成交)金额:356,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租赁空调客车服务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传染病医院租赁空调客车服务项目(C15039900其他城市交通服务)

服务范围:1、车辆需求: (1)车型及数量:45座以上(含45座)大型客车4辆。具有车辆行驶证。 (2)通勤服务日及通勤时间:提供正常工作日及节假日白班及下班通勤。工作日通勤时间:按医院规定的线路运行,早上到达医院时间8:00。值班下班8:20医院发车1台,晚上下班:16:00医院发车3台。节假日通勤1台,通勤时间:早上到达医院时间8:00,下班:8:20医院发车。

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提供技术状态良好的车辆,提供与车辆相符营运的有效行驶证,保险证,整车合格证等证件。 2、所提供车辆,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标准》,达到当地交通部门验收合格的标准车辆。 3、租赁期内,供应商负责出租车辆的牌照年审、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及配件更换,车辆每行驶15000公里保养维修一次,轮胎每行驶200000公里更换一次,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4、供应商提供的车辆使用年限不得超过5年。 四、安全需求 1、需配备合格的驾驶员,该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A证、从业资格证,驾龄5年以上。 2、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交通意外,按照国家交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租赁期内,供应商必须向保险公司投保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交通强制险车辆保险、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位赔偿额度不低于50万)等,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如供应商未向保险公司投保以上险种,致使发生保险事故后无法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则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发生保险事故由供应商负责索赔事宜。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提供服务期限为3年。车辆早晚接送采购人单位通勤职工上下班,通勤车时间及路线,按采购人要求为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双方另行协商。

服务标准:1、必须按照采购单位规定的线路、时间提供通勤服务,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如因交通施工或其他原因需要变更,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同意。 2、在服务过程中,中标人可根据乘车人数变化及采购单位用车需求与采购单位商量,对车型、车辆数量班次进行调整,结算时按调整后结算。 3、供应商应保证通勤车辆的正常运行,正常工作日,4台车通勤,早上到达通勤单位时间:8:00,下午通勤单位发车时间:16:00。非正常工日(休息日、节假日),1台通勤车,早上上班到达通勤单位时间:8:00,下班通勤单位发车时间:8:20。站点及通勤时间根据医院需求可进行调整。 4、租赁期内,采购人承租的车辆进行常规维修过程中,供应商应及时为采购人提供同种、同质车辆供采购人正常使用。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此期间租金。 5、应严格要求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礼貌服务。驾驶员服务期间着装整洁,不得在车厢内吸烟。要保持车辆内外的清洁,座椅舒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齐杰、梁颖、刘春梅、谷晓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租赁空调客车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传染医院)            

地址:百官屯416号              

联系方式:0416-4684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方式:0416-2110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先生           

电 话:0416-21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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