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1号楼B座26层2601房间出租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7/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1号楼B座26层2601房间出租
项目名称 | 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1号楼B座26层2601房间出租 | 项目编号 | GL2023BJ1000958 | |
---|---|---|---|---|
出租方名称 |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出租方承诺函 |
| |||
挂牌价格 | 10.5元/平方米/天 | 出租面积 | 305.89平方米 | |
租赁期 | 2年 | 房屋出租用途 | 日常办公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年07月26日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3年08月01日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刘传义 / 联系电话:010-83143045 | 部门负责人:刘昕 / 联系电话:010-66295769 |
-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披露信息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出租方联系人 | 李昂 |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15811565980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所在地区 | 北京市市辖区 | ||
---|---|---|---|---|
坐落位置 | 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1号楼 | |||
房屋使用现状 | 出租 | |||
建筑面积 | 120547.72平方米 | |||
房屋用途 | 地下车库、自行车库等5种用途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 是 |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决策类型 | 关于环贸中心房屋出租进场交易的决定 |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金隅投资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
租金估价情况 | 估价单位名称 | 北京金隅投资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租金估价 | 10.5元/平方米/天 |
其他权利情况 | 抵押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房屋租赁合同》由承租方与项目产权人“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金收取方亦为项目产权人“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已设立抵押,且抵押权人同意出租。 3.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原合同将于2023年11月30日到期。 |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0.5元/平方米/天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个 |
---|---|---|---|---|
租金挂牌价补充说明 | 不含物业管理费 | |||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305.89 | 租赁期 | 2年 | |
起租日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调整方式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租金预付制,具体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向出租方缴纳押金,押金金额为三个月房屋租金(含物业管理费)。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电;物业费 物业管理费RMB1.00元/平方米/天,其他收费参考北京金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隅环贸分公司规定,由承租方承担。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日常办公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经出租方和北京金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隅环贸分公司审核并书面同意装修施工方案,且施工单位支付施工保证金和施工管理费及其他相关款项,并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如消防等)对施工图纸的书面审批同意意见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需符合相关法规及设计规范,且不得对大厦的安全、使用等造成影响)。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4. 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不得将房屋用于抵押、入股、联营、融资或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作经营等。其他具体以《房屋租赁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意向承租方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法人企业的授权文件。 | |||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交纳时间 | ||
交纳方式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三、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遴选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四、项目图片
项目图片 |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
---|
五、项目附件
项目附件 | 附件: 如何实名认证-个人用户.pdf 附件: 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 附件: 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个人用户).pdf 附件: 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pdf |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