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消防系统改造项目(监理)比选公告
金额
14.38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2307123
预算金额14.38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10-8952760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消防系统改造项目(监理)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消防系统改造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ZB23071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010-895276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西路8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 010-595525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王工 010-8952760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东潞苑小区6号楼底商1004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包括消防水工程、消防电工程、消防泵房改造工程、装饰破坏及恢复项目及防火分隔工程等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服务
 
二、开标时间:2023年07月31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包号: ZB2307123
2.项目名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消防系统改造项目(监理)
3.项目预算金额:14.384315万元;项目最高限价: 14.384315万元。
4.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消防系统改造项目(监理)
14.384315
1

包括消防水工程、消防电工程、消防泵房改造工程、装饰破坏及恢复项目及防火分隔工程等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服务

5.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级)工程监理资质。
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3比选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违规操作事件的发生(最近三年指:2020年07月01日-2023年06月30日)。
2.5比选申请人须向比选代理机构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比选代理机构领取比选文件或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比选。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20日至2023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东潞苑小区6号楼底商1004号
3.方式: 现场获取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7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东潞苑小区6号楼底商100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比选文件。
3. 领取需携带以下资料:
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
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内社保管理机构开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须 A4 纸张且加盖单位公章,有一项资料不全者均不接受报名。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4.384315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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